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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委联合发布《2019-2020年储能行动计划》

2017年10月,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促进储能技术与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储能未来10年内分两个阶段推进,第一阶段即“十三五”期间,实现储能由研发示范向商业化初期过渡;第二阶段即“十四五”期间,实现商业化初期向规模化发展转变。
  具体目标为,“十三五”期间,建成一批不同技术类型、不同应用场景的试点示范项目;研发一批重大关键技术与核心装备,主要储能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初步建立储能技术标准体系,形成一批重点技术规范和标准;探索一批可推广的商业模式;培育一批有竞争力的市场主体。储能产业发展进入商业化初期,储能对于能源体系转型的关键作用初步显现。“十四五”期间,储能项目广泛应用,形成较为完整的产业体系,成为能源领域经济新增长点;全面掌握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储能关键技术和核心装备,部分储能技术装备引领国际发展;形成较为完善的技术和标准体系并拥有国际话语权;基于电力与能源市场的多种储能商业模式蓬勃发展;形成一批有国际竞争力的市场主体。储能产业规模化发展,储能在推动能源变革和能源互联网发展中的作用全面展现。
  为落实《关于促进储能技术与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17】1701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进一步推进我国储能技术与产业健康发展,支撑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建设和能源高质量发展,近日,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工信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贯彻落实《关于促进储能技术与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2019-2020年行动计划,该计划为下一阶段推动储能产业工作做了明确职能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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