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机是否可以起飞?”“可以起飞。”随着起飞口令的下达,只见一架旋翼无人机从山东潍焦集团薛城能源有限公司的厂区外缓缓起飞,直奔企业废气排放口。
几分钟后,无人机悬停在烟囱顶部,将采样管伸入烟囱口排放出的废气中进行取样监测,同时地面基站的监视器上显示出无人机监测到的二氧化硫、氨氮、烟尘数值,监测完毕,无人机又按照既定路线自行返回起飞地点。
这是记者日前在山东省环境监察工作会议暨污染源现场执法观摩活动上,从视频中看到的旋翼无人机远程烟气监测系统的实际应用情况。
会议间隙,山东省17个地市分管环境监察的环保局长,环境监察支队长参观了省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相关设备。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的应用,只是山东自去年以来不断适应环境保护新常态,强化监督检查,提升职业化水平的一个缩影。
据统计,2014年山东省各级环境监察机构共进行现场监督检查25.7万余次,出动检查执法人员16.92万人(次),检查企业5.3万家(次),检查各类建设项目2.32万个(次),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064件,与公安部门联动执法1539次,向公安机关移送环境违法犯罪案件和线索311件(条),省级通报突出环境问题500多个。省监察总队会同有关处室(单位)重点围绕20个河流断面和35个空气点位展开独立调查,首次使用无人机对建设项目进行巡航拍摄。全省环境监察机构圆满完成了APEC会议期间空气质量保障现场执法任务。
山东省环保厅副厅长葛为砚在会上指出,“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环境保护工作进入新常态,我们要紧紧围绕‘改善环境质量、确保环境安全、服务科学发展’三条主线,努力开创环境监察执法工作新局面。”
推行独立调查执法新模式
在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常态的新形势下,环境监察工作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新机遇、新挑战。
在今年两会记者会上,李克强总理提到“环保法的执行不是棉花棒,是杀手锏!”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重典治污、向污染宣战的坚强决心,也是对各级环保部门特别是环境监察机构做好执法工作的重要部署,为全国环保部门严格环境监管执法提供了强大保障。
2014年,山东省环境监察系统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生态山东建设的总要求,不断改进执法方式,建立了省、市、县三级环境监察部门上下结合、独立调查的工作机制,积极推行独立调查执法新模式,同时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工作实际,组织制定了《独立调查工作规范》,有效提升了环境监察执法效能。
在2014年全国环境监察高级研修班上,山东省介绍了环境监察稽查和独立调查工作的经验。
山东省要求全省环境监察机构要全面推行独立调查执法新模式,加大日常环境监察力度,加强对突出环境问题独立调查。各级环境监察机构要学习借鉴省环境监察总队建立的上下联动、条块结合的独立调查工作模式,大兴独立调查之风。对独立调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当地反馈,由地方进行查处并限期整改,对当地难以解决的突出环境问题由上级环保部门直接处罚,或采取通报、约谈、挂牌督办、限批等综合措施。
特别是要加大对建设项目和重点污染源的调查,要按照山东省清理整顿环保违规建设项目专项行动的总体部署,开展工业园区(开发区)、大型企业集团巡查和建设项目经常性监察,以新《环保法》实施后未批先建的为重点,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违规项目。
边界执法联动机制初见成效
行政边界区域环境监察权属复杂、监管薄弱等现象,近年来成为环境监察工作中亟待解决的问题之一。2014年国庆节期间,山东省淄博、潍坊两地环保部门联手取缔了一家办公场所在淄博,生产车间在潍坊,企业主要厂区在淄博,企业负责人却是潍坊青州人的“跨界”小炼铁厂。
据了解,这个小炼铁厂位于淄博市淄川区寨里镇和潍坊青州市庙子镇交界处,因为地处于行政区域交界,又以小作坊式生产为主,经常能逃避监管,跟环保部门打游击战。为有效治理边界污染问题,山东省各市之间签署了行政边界地区环境联动执法协议。
淄博市针对行政边界环境污染问题,积极联合相邻地市、县区建立行政边界地区环境联合执法机制,签订联动执法协议,加强对行政边界地区的环境监管。同时与公安部门建立了联席会议、环境执法风险评估、联合应急处置、案件移交协作等制度,有效打击了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2014年10月,山东省青岛市牵头东营、烟台、潍坊、威海、日照6市环保部门签订《半岛流域行政区域边界地区环境执法联动协议书》,通过“联合治污、团结治污”方式,妥善解决边界环境污染纠纷,保障半岛流域环境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
山东省自探索建立区域共治的边界执法联动工作机制以来,先后组织小清河流域、省辖淮河流域及南水北调工程沿线、省会城市群、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海河流域、半岛流域等6个重点区域流域边界相邻地区签订环境执法联动协议,先后出动400余人(次),开展了一系列联合执法行动,打破了环境监管行政区划障碍,初步实现了边界地区污染联防联控、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据介绍,区域共治的边界执法联动工作机制,还被评选为山东省环保系统2014年十大事件之一。
此外,记者了解到,山东省还探索建立了环保牵头、公安环保联勤联动工作机制。公安、环保两部门通过日常联勤检查管理、联席会议、联络员和执法信息交流等制度形成合力, 根据业务分工,及时通报当前环境污染案件的最新动态,共同分析、预测环境污染违法犯罪的发展趋势,研究、落实预防和打击的对策措施,实现了环保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无缝对接”。
葛为砚在会上强调,“全省要进一步完善边界地区环境执法联动机制,各牵头市要切实发挥好组织协调作用,形成边界地区环境执法联动的长效机制。同时要加强与公安部门的联勤联动,建立并完善公安环保联席会议、案件会商督办、案件移送、联合调查、信息共享和奖惩制度,及时互通信息、协同作战,加大对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震慑力度。”
现代化执法装备提升威慑力
新常态下,公众对环境监管执法工作寄予了不一样的期待。
近年来,各地环境信访数量呈上升态势,在雾霾等环境问题凸显的背景下,环境保护已成为全社会热议的话题,这些都对环境监察执法队伍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为主动适应环境保护新常态,山东省自2014年以来,全面提升现有执法装备水平。省环境监察总队和济南、青岛、淄博、枣庄、泰安5市监察支队以及10个县(市、区)监察大队扎实开展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建设试点,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初步建成了具有山东特色的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实现了现场执法全程留痕。
枣庄市以“网格化”执法监管为切入点,创新移动执法手段,在省环保厅的帮助与指导下,整合污染源普查、排污收费、在线监测、行政处罚等电子档案,建立了具有信息查询、现场执法、任务管理和稽查考核等功能的移动执法系统。
据介绍,今年山东省将在第一批试点外的12个市和部分县级环境监察机构开展推广应用,省环保厅负责系统软件开发、安装、培训和数据传输专网安装运行的费用,各地负责硬件购置、PDA执法终端和上网卡网络流量、系统软件运行维护的费用。
同时,各市要积极协调,在保障基层环境监察执法用车和调查取证设备的基础上,强化自动监控、卫星遥感、无人机、暗管探测仪等现代化执法装备的运用,提高环境执法的威慑力。
下一步,山东省环境监察机构将以移动执法系统建设为重点,持续推进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
将按照2017年底前各级环境监察机构全部配备使用便携式手持移动执法终端,实现环境监察人员和业务双覆盖的目标要求,积极推广移动执法试点成功经验,加快山东省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