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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扩大可再生能源发展规模的同时 应完善可再生能源补贴机制

根据国家能源局的统计,截至2014年年度,可再生能源补贴资金缺口累计已超过140亿元。而随着年度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不断增加,旧的补贴没有到位,新的需求加速,导致补贴资金缺口不断扩大。面对如此巨大的资金缺口,上调电价附加固然能够起到补贴可再生能源的作用,但对于促进能源结构调整作用有限。如果能够把各类能源按照对生态环境的贡献程度进行量化,综合考虑其社会效益,对社会效益较差的传统能源形式进行惩罚性收费,作为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的来源,利用市场与社会需求促进能源结构调整,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新能源补贴缺口与能源结构调整的问题。

5月13日,记者从第九届中国(上海)国际风能展览会暨研讨会上获悉,财政部、发改委正就上调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征收标准展开研究,并有望于近两个月或下半年的前段时期出台。

电价附加是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的重要来源,发展基金主要用于扶持风电太阳能和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产业的发展,近年也大幅度提高过三次,电价附加从2006年开始征收,最初是2厘/kWh,2009年11月提高至4厘/kWh,2011年12月提高到8厘/kWh,2013年上调至1.5分/kWh。

电价附加标准虽持续提高,但自2009年以来,可再生能源补贴就一直存在缺口,随着光伏和风电量的不断增大,缺口逐年扩大,据不完全统计,2009年全国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缺口为13亿元,2010年缺口20亿元,到2011年缺口已达100多亿元,2012年增至200亿元左右。上述人士表示,当前国家欠企业的补贴将近500亿元。

业内专家认为,在扩大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规模的同时,还应完善可再生能源补贴机制,将补贴和产业规模直接挂钩,进一步优化财政补贴发放流程,确保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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