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目标能否真正落实,一要看指标的制订是否科学、可行;二是有没有行之有效的制约和追惩手段
8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行的新闻发布会透露,“十一五”规划明确提出“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下降10%”的约束性指标,上半年不降反增――二氧化硫排放量和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分别上升6.5%和4.1%。此新闻与前不久有关能耗指标不降反升的消息,同样耐人寻味。
环境保护是基本国策。按常识理解,计划好的目标没能实现,是个关乎“政绩”和“形象”的严肃事件,有关部门和地方少不了来一番检查检讨以便“改进工作”。但是,除了几个干巴巴的数字,笔者尚没有发现类似“致歉”的声音。
回顾20多年来的环境治理工作,这样的“失望”并不意外。有资料表明,从“七五”计划至今的20多年间,在环境保护方面,每年对政府工作都有目标和要求,但20多年来,没有一年的环境治理目标是如期实现的,而且主要污染指标都是“不降反升”。于是,环境恶化成了顽症,环保目标被人戏称为“橡皮泥”。
刚性的约束指标沦为“橡皮泥”,人们往往从公众环保意识淡薄、领导重视程度不够、法规不健全等方面找原因。笔者以为,这些方面尽管重要,但无关环保指标屡屡落空的根本。比如,仅从法规上看,其实我国目前已经形成了以宪法关于环境与资源保护的规定为核心、以环境保护法为基础的环境资源法律法规体系框架,其中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环境资源法律就有26部,由部门和地方出台的法律、规章更有200多个。
国内许多社会难题,只要将治理目标与当政者的官帽仕途挂钩,往往就有奇效,也就是所谓“领导重视,没有解决不了的难题”。可惜在环保方面这样的经验难奏效。究其原因,一是环境问题积重难返,积累了二十几年的问题,仅靠一道命令、几次行动,无济于事。二是环境评价和治理的专业性强,治理效果往往迷信于专业部门和个别专家、权威,容易由少数人说了算,就是说了瞎话被揭露了,领导也不会被追究责任。
因此,总结20多年来的环境治理工作,至少有两方面的教训是深刻的:其一,指标的制订是否科学、可行――倘若离开了充分的调查研究和较为全面的治理数据,在现有的生产力水平情况下,一些“规划”出来的目标、任务本身就是空中楼阁。其二,对实现目标是否有行之有效的制约措施和追惩手段。尽管地方政府的考核中普遍推行“环保一票否决”,但除了对个别具体的新上污染项目有所制约外,环境治理的状况如何,基本无关政绩评判,相反,GDP、财政收入、招商引资等所谓的“硬指标”,在许多地区发挥着所向披靡的“一俊遮百丑”的威力。
从“十一五”规划的情况看,5年内“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下降10%”,这样的目标应当是科学、可行的,也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最起码的环境要求。为了明确职责、确保主要污染物削减目标的实现,国家环保总局最近还与各省市区签订了“环境保护减排目标责任书”,这是可喜的进步。在未来四五年内,如何将这样的削减指标落到实处?恐怕更关键的是对主管部门和各级政府的监督措施是否到位、追惩手段是否严厉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