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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联邦政府从5月6日起将对石油产品出口征收高额关税

俄联邦政府从5月6日起对石油产品出口将实行高关税制。
据报道,俄罗斯总理米哈依尔.伏拉德科夫已于2006年4月3日签署了相关文件。
根据文件精神,轻型与中型蒸馏物、粗柴油、苯、甲苯、二甲苯、丙烷、丁烷、乙烯、丙烯、丁烯、丁(间)二烯及其它液化汽出口,将征收137.9美元/吨的出口关税。
上述石油产品出口的现行关税为120.9美元/吨。
液体燃料(商品编码为2710195100-2710196900的重油、商品编码为2710197100-2710199900的润滑油以及商品编码为2710910000-2710990000的废石油产品)的出口关税将从65美元/吨增至74.3美元/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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