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
结合前期发布的征求意见稿、各地发布的竞争性配置文件,以及近期风光行业造价走势,投资人需重点关注如下事项:
1、最大规模:2021年保障性并网规模不低于90GW
截止一季度末,今年风电光伏合计新增并网量12.33GW,以年度90GW目标反算,不考虑户用光伏和市场化并网项目体量,4-12月之间至少还需并网77.67GW风电光伏项目。
一季度以来,风电光伏造价走势背离,剪刀差日益扩大。虽然风机设备价格持续走低结果是源于业主侧和同业竞争压力的被动原因,或者说是设备厂家不愿意看到的,但风电项目每瓦造价可以比肩光伏、度电成本更具竞争力已是不争事实。结合海上风电抢装、基地项目推进和1-4月实际招标量来看,预计2021年90GW总量当中风电装机至少占比过半。
40GW+的新增风电规模虽然与2020年72GW抢装潮相比有明显回落,但仍然显著高于历史年均增量,供货施工并网压力巨大,行业持续景气。在全球通胀的背景下,下半年设备造价可能止跌回升,但回升幅度和速度将主要取决于第二梯队厂家的份额扩张决心和剩余毛利空间,未必一蹴而就。
2、最大力度:2021年户用光伏补贴预算额度5亿元
户用光伏和生物质预计是十四五期间唯二享有国家可再生能源补贴的项目类型。2020年生物质发电项目补贴额度为15亿元,户用光伏补贴额度为5亿元。根据往年政策导向,补贴规模应呈下降趋势,但2021年户用光伏补贴额度与去年持平,远超行业预期。2020年,全国累计纳入2020年国家补贴户用光伏装机容量为10.12GW。虽然2021年户用光伏度电补贴强度尚未明确,但5亿元补贴必将撬动更大规模,促进户用光伏市场发展。不过,需要注意的是:
政策要求“在确保安全前提下,鼓励有条件的户用光伏项目配备储能”,这一规定不合理也没必要。储能只可实现能量时移,并未创造新增需求。如果经过论证发现当地用电需求总量充足而部分时段供过于求,配置储能是可行的;但如果总量上已经供过于求,应首先谨慎决策是否上马新项目,而不是以强配储能的方式鼓励不必要的新增投资。
此外,从实践来看,各地政府在执行中央政策时容易矫枉过正,将鼓励改为必须,不仅徒增成本,还会增加运行管理难度,埋下起火安全隐患;而且考虑到近期光伏供应链整体涨价及断供压力,因此,今年户用光伏实际增量和投资回报还有待观察。
3、最大变数:地方政府并未有效执行能源局政策
2021年,国家能源局的新能源开发建设方案和电价方案出台时间较晚,政策导向上出现了一些异于往年的变化,比如区分保障性和市场化并网项目,并且在电价、配储能的要求上存在差异。与此同时,各地政府仍然按照历史经验出台本地区开发建设方案,出台时间甚至早于国家层面,并且在国家政策征求意见稿出台后,地方政策也没有进行方向修正。
比如以5月7日广西能源局发布的《关于第二次征求广西2021年度风电、光伏竞争性配置评分办法及申报方案有关意见的函 》为例,其中有部分重要的竞争性配置原则与国家能源局导向相悖:
1)国家能源局将新增项目分成保障性和市场化两类,其中保障性并网项目无需配储能,但广西竞争性配置方案仍然为配置储能预留15分,业主需配置10%储能且满足相关衰减和性能要求方可取得全部分数。
2)国家能源局要求,“2020年底前已核准且在核准有效期内的风电项目、2019年和2020年平价风电光伏项目、以及竞价光伏项目直接纳入各省(区、市)保障性并网项目范围。” 所谓“直接”是指,“各省2021年保障性并网规模主要用于安排存量项目“,无需进一步通过参与竞争性配置确认身份,竞争性配置的规模应当是消纳责任权重所需装机扣减上述存量未并网项目规模后的差额。但实际上广西竞争性配置方案中并没有对存量项目网开一面。
3)国家能源局要求“不得将配套产业作为项目开发建设的门槛”,但广西竞争性配置文件给配套产业落地预留10分,明显增加投资商非技术成本。
广西省与全国开发建设方案的差异并未个案,其他省份竞争性配置文件也普遍存在与国家能源局文件的导向差异,尤其在存量项目直接进入保障性并网规模、保障性并网项目是否需要配储能以及配套投资方面。
要完成77GW年度剩余目标,留给地方政府、设备厂家、施工企业和投资人的时间已经不多,尽快理顺政策导向、减少不必要和不合理的加码,应该成为各方近期工作的重中之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