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苍南县1#海上风电项目获苍南县发改局核准。
苍南1#海上风电项目主要建设总装机容量400MW的海上风电发电机组,配套建设一座220kV海上升压站和一座陆上集控中心;项目动态总投资约71.4亿元,其中项目资本金23.8亿元,占动态总投资1/3;项目用海位于苍南县东部海域,陆上集控中心位于金乡镇石砰社区风水湾村;项目单位为华润电力投资有限公司东南分公司。
详情如下:
关于苍南1#海上风电项目核准的批复
苍发改投[2019]72号
华润电力投资有限公司东南分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苍南1#海上风电项目及相关附件悉。根据项目开发投资协议书及县政办抄(2019)第69号抄告单精神,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经研究,现将项目核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实施苍南1#海上风电项目,是贯彻落实浙江省海上风电规划及浙江省创建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开发利用苍南县海上风能资源,发展清洁能源,优化能源结构,促进苍南县经济可持续发展,是必要的。
二、建设规模和内容:苍南1#海上风电项目主要建设总装机容量400MW的海上风电发电机组,配套建设一座220kV海上升压站和一座陆上集控中心。风电机组以14回35KV海底电缆接入220KV海上升压站,经变压器升压后由2回220千伏海底电缆接入陆上集控中心,再由1回220 KV线路接入当地电网。陆上集控中心用地面积17657㎡(合26.5亩)。
三、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动态总投资约71.4亿元,其中项目资本金23.8亿元,占动态总投资1/3,由华润电力投资有限公司东南分公司出资,其余申请贷款解决。
四、建设地址:项目用海位于苍南县东部海域,陆上集控中心位于金乡镇石砰社区风水湾村。
五、项目核准相关文件分别是: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华润电力苍南1#海上风电项目的预审意见(苍资规预〔2019〕-025号)、华润电力苍南1#海上风电项目(陆上集控中心)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3303272019011号)、《关于苍南1 #海上风电场工程用海意见的复函》(苍资规函〔2019〕305号)、苍南县委政法委员会《苍南县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报备证明》(编号:2019-006 号、2019-008 号)。
六、项目实施要严格按有关要求落实消防、节能、环保、安全等具体措施,确保“三同时”。做好与相关部门衔接及政策处理工作。
本核准文件有效期二年,请抓紧开展项目下步工作并办理海域使用权、环境保护等相关手续后实施。项目投产后电价按本项目参加的最新浙江省海上风电项目竞争配置结果执行。根据政务服务网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施项目唯一代码制和“平台受理、代码核验、办件归集、信息共享”运行要求,请县相关职能审批部门和项目业主单位登录在线平台按规定协同办理并及时更新项目登记进展基本信息。
苍南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