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明阳蕴华海上风电开发有限公司拟对明阳阳江青洲四海上风电场项目用海进行变更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广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对用海单位提出的用海变更申请进行公示,公示期10日,如对所公示用海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厅反映。以个人名义提出意见的,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
特此公示。
项目名称:明阳阳江青洲四海上风电场项目用海变更
项目位置:阳江市阳西县沙扒镇附近海域
拟用海人:阳江明阳蕴华海上风电开发有限公司
用海类型:电力工业用海
用海方式:透水构筑物用海、海底电缆管道用海不变
变更后,项目用海面积559.7856公顷,其中透水构筑物变更为75.5188公顷,海底电缆管道用海面积484.2668公顷;用海期限27年。
受理单位: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地址:广东省天河区天河北路369号
联系方式:海域海岛管理处,020-836204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