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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批7个项目!江苏发改委发文推动分布式市场化交易试点项目落地

日前,江苏省发改委、国家能源局江苏监管办公室联合下发《关于积极推进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有关工作的通知》,正式明确了分布式市场化交易试点的范围及规模容量等相关情况。至此,距离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开展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的通知》已发布三年之久,终于有实际项目即将落地。

文件指出,本次试点范围为苏州工业园区、常州市天宁郑陆工业园、盐城市纺织产业区、海门市余东镇、江阴市、姜堰经济技术开发区、兴化市等7个区域,其中苏州和海门的交易规模为50MW,其余各点不得超过50MW。

此外,文件要求试点只针对新建风电或光伏项目,接入电压等级35千伏以下的单体不得超过20MW(扣除自身最大用电负荷后不得超过20MW),20~50MW以内的项目接入等级不超过110千伏。

本次交易的试点交易平台为省级电力交易中心,输配电价格方面,明确执行(发改能源【2019】19号文)的规定,接网及消纳所涉及电压等级的配电网输配电价免交未涉及的上一电网等级的输电费,政策性交叉补贴予以减免。

新能源电力投融资联盟秘书长彭澎点评道,过网费的标准是分布式市场化试点项目落地的核心问题。“十四五”期间分布式是能源利用模式的重要组成部分,早期给分布式的服务范畴和收费设定一个弹性区域更有利于打开电力市场化的大门。

以下为政策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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