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江苏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在南京开幕。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民进江苏省委会递交了一份集体提案《关于完善新能源充电桩布局助力能源消费结构优化的建议》。
“虽然马路上跑的‘绿牌车’越来越多,但续航里程一直是困扰新能源车主的一大问题,有关‘充电桩太少、充电时间过长’的吐槽,也在一定程度上劝退了更多有意愿买新能源汽车的人。”民进江苏省委会在集体提案中指出。
据了解,江苏省已发布多项规划,以支持充电桩建设全覆盖。例如,2022年7月,江苏省10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电能替代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至2025年,江苏全省累计建成各类充电桩约80万个。
“作为推动新能源汽车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电动汽车充电桩被视为国内城市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方向之一。”民进江苏省委会在集体提案中同时指出,经过多年发展,充电桩建设领域仍存在一系列亟待解决的问题。
充电桩建设区域分布不均
“从空间分布来看,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存在建设区域布局不均匀的问题,充电桩缺口仍然明显。”民进江苏省委会分析认为,受早期红利刺激,部分企业为领取高额财政补贴,无视实际使用场景,先将充电桩建起来再说,造成了资源分配不均,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行业发展的有序性和健康性,最终让行业陷入“野蛮生长”的无序状况。
此外,充电桩领域也存在社会公共停车场充电费用较高的问题。民进江苏省委会在提案中表示:“电动汽车的充电费用,通常包含基础电费和服务费用两部分,充电收费方式是按照用电量进行收费的。由于充电站的位置不同导致服务费用跨度很大,在这种收费模式下,服务费占比介于25%~100%不等。”
“电动汽车车主在充电时还需要承担这一时段中的停车费用。”民进江苏省委会认为,尤其是对于依赖公共充电桩进行充电的车主,长期来说其所承担的整体费用较高。
民进江苏省委会在调研中还发现,部分充电设施施工困难以及后期维护不及时、充电设施用地价格偏高和设施利用率较低等共性问题也亟待破解。
例如,在“部分充电设施施工困难以及后期维护不及时”方面,民进江苏省委会指出,目前已建设的场所没有预留充电设施线路管沟,线路布置困难,充电设施接入时现场建设改造时间拉长。
“由于充电桩建设速度较快,而相应的辅助技术和条件发展无法追赶建设速度,因此在出现故障问题时,服务条件和技术无法实现对设施的优化,导致发生维护不及时等问题。部分私人充电桩也存在老旧小区变压器容量不足和安全隐患等问题。”民进江苏省委会在集体提案中表示。
此外,充电桩领域还面临设施利用率较低的问题。“公共充电位也普遍兼做普通停车位,本已有限的公共充电停车位因为无人看管,可能会被非电动汽车停车所占据。还有相当多的4S店充电位仅限于服务本品牌车辆。”民进江苏省委会指出,“电动汽车业主往往并不了解充电设施的具体分布情况,这些都会导致充电设施、资源无法得到有效利用,限制了用户使用公共充电桩的热情。”
加大充电基础设施补贴力度
充电桩领域面临的种种问题如何进一步破局?
“加强规划指导”成为民进江苏省委会在集体提案中提出的首条破解之策。“成立有关部门共同组成的推进充电设施建设工作小组,建立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交通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各区县政府应明确牵头工作部门,将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的有关内容纳入城乡规划,完善独立占地的充电基础设施布局,明确各类建筑物配建停车场及社会公共停车场中充电设施的建设比例或预留条件要求。”
民进江苏省委会进一步指出,还要充分与国土、规划部门确认,将独立占地的集中式充电站用地纳入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按照加油加气站用地供应模式,根据可实施供应的国有建设用地情况,优先安排土地供应。鼓励在已有各类建筑物配建停车场、公交场站等场所配建充电基础设施。
“减少充电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审批环节,加快办理速度。”民进江苏省委会认为,个人在自有停车库、停车位,各居住区、单位在既有停车泊位安装充电设施的,无须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民进江苏省委会同时认为,在建设城市公共停车场(楼)时,无须为同步建设充电桩群等充电基础设施单独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新建单独占地的集中式充、换电站应符合城市规划,并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此外,民进江苏省委会在集体提案中还指出,强化安全管理、加大物业协调力度和完善财政支持政策等举措也必不可少。
例如,在“完善财政支持政策”方面,民进江苏省委会认为,要加大对充电基础设施补贴力度,督促各地尽快制定有关支持政策并向社会公布,给予市场稳定的政策预期,在产业发展初期给予中央基建投资资金适度支持。
“针对不同类别充电基础设施,兼顾投资运营主体合理收益与用户使用经济性等,指导各地及早出台充电服务费分类指导价格,在总结各地经验基础上,逐步规范充电服务价格机制。”民进江苏省委会最后总结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