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暑刚过,早晚已经有些凉意,转眼又进入重污染容易多发的秋冬季。2017年是《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大气十条》)第一阶段目标的收官之年,全力抓好秋冬季大气污染治理,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是当前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中之重。
近日,为全力做好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国务院副总理张高丽出席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第十次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会议审议通过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由环境保护部等十部门及跨北京、天津、河北等六省市联合行动,为今年的治污攻坚行动打出了“提前亮”。
据了解,本次《方案》为了全面完成《大气十条》的考核指标,意在2017年10月至2018年3月,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15%以上,重污染天数同比下降15%以上。
《方案》中针对重型车的污染管控,小编贴心的给您梳理出来了:
针对移动源污染管控,《方案》提出三点要求:
1、严厉查处货车超标排放行为。各地要建立对柴油车等高排放货运车辆的全天候、全方位管控网,确保公路货运车辆达标排放。从2017年10月起,各地市人民政府组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交通运输、环境保护等多部门综合执法,在货车通行主要道路、物流货运通道、进京主要卡口等,每天开展综合执法检查,对违法车辆一律从严处罚。对于相关问题突出的企业实施多部门联合惩戒,严厉处罚违法行为。
2、强化工程机械污染防治。各地按照《中国人民共和共大气污染防治法》要求,加快划定并公布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
3、加强车用油品监督管理。从2017年10月起,各城市禁止销售普通柴油(沿海港口向远洋船舶销售普通柴油除外)和低于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实现车用柴油、普通柴油、内河和江海直达船舶燃料油“三油并轨”。各城市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每月对市售油品和车用尿素质量进行抽样检查,依法查处销售质量不合格油品和车用尿素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黑加油站点。通过超标柴油车辆溯源追踪不合格油品销售、供应和生产者,采取最严格的处罚措施。
《方案》对秋冬季工业企业错峰生产与运输,也做出了详细标准。重点用车企业要提前做好生产物资准备,合理安排运力,封存企业自有车队中排放较高的车辆,优先选择排放控制水平较好的国四和国五标准车辆承担运输任务,保证采暖季国四及以上排放标准运输车辆比例达到80%以上。
《方案》中还提到,2017年10月至2018年3月,北京、天津、石家庄、辛集、太原等“重灾区”五个城市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25%,重污染天数同比下降20%。
特别提出的是,北京市面对这场治污攻坚战中提出了相应规划,在针对移动源污染方面,提出五点计划:
1、严格重型货运车管控。10月底前制定并实施高排放货运车辆管控方案,12月底前加大重型柴油车惩处力度,将大型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物流客运场站等重型柴油车聚集地作为重点监管区域。
2、10月底前全市报废淘汰(含转出)老旧机动车30万辆。
3、10月底前,在城六区和通州区域部分区域、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划定并分布实施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域。
4、10月底前,推广新能源、清洁能源车辆,全市应用规模累计达16万辆左右。
5、从2017年10月1日起,禁止销售普通柴油和低于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柴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