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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放宽开发地热能源限制政策

日本环境省最近通过了一项旨在促进生态友好型能源开发的政策,决定放宽对国家公园和准国家公园内地热能源开发的限制。

这项政策已经下发到日本的47个地方政府,目前政府与企业正密切合作,以制定一套切实可行的地热能发电方案。

日本是一个布满火山的岛国,地热能资源十分丰富。人们希望政府和商界能够得到温泉行业业主和资源环境保护论者的理解和支持,稳步推进地热能源开发。

地热发电通常需要凿数百米甚至数千米的深井,以获取高温地热蒸汽推动涡轮机转动进而产生电能。这种发电方式远比风能发电、太阳能发电和其他可再生能源系统稳定得多,可以作为日本的主要能源。

据日本国家先进科技研究所(AIST)估算,日本的地热能储量居世界第三,潜在发电能力为2347万千瓦相当于20个核反应堆。在全球地热发电机市场,日本制造商占有很大份额。

然而目前日本地热发电功率仅有53万千瓦,在世界地热发电排名榜名列第8位。这主要是因为日本大约80%的地热能源储量位于国家公园和其他受保护的区域。由于受自然风景保护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限制,这些地方的地热能源开发一向是不被允许的。地热发电站的建造通常周期长、投资高,这些也是地热能源开发面临的挑战。此外,许多温泉旅馆业主担心,建造地热发电站可能会致使周边的温泉枯竭。

日本环境省这项放宽建造地热发电站限制标准的决定,是政府为促进可再生能源利用而进行的制度改革的一部分。根据日本环境省的新政策,电力公司可以从国家公园和准国家公园外面斜着凿井开采公园地下的热储。此外,只要有关各方事先达成协议,并采用先进技术尽可能减小对自然环境的影响,这项新政策还允许企业在限制性较小的地区垂直凿井进行地热开发。环境省这项新政策近期可望为日本增加300万千瓦的地热发电功率。

在日本,地热能源开发项目属于今年7月即将生效的所谓固定价格回售体制(Feed-in Tariff)的范畴,这一体制规定电力公司必须以法定的价格收买可再生能源产生的电能。环境省的地热政策放松以后,已经出现包括位于福岛县的北海道—朝日国家公园在内的五个地方建造地热能发电站的计划。目前日本环境省和日本经贸产业省已经就相关项目进行了多次磋商。

但是也有一些环境保护组织对政府的这项地热能发电促进计划提出了批评。其中一个环保组织认为,这样的措施是政府环境保护政策的一个退步。

评论人士指出,如果政府和企业因为草率建造地热发电站而严重破坏周围环境以及地热景观的话,势必影响到其他地区今后的地热项目。
日本经贸产业省大臣由纪夫之野表示,将对五个计划中的项目进行选优排序。希望有关政府部门和电力企业能够密切合作,与地方各界达成共识,打造一个示范项目,兼顾环境保护和区域地热能源开发的进一步发展。

日本环境省大臣细野豪志也表示,10千瓦以上的地热发电项目都要受《环境影响评价法》的制约,政府部门需要对建造这一规模地热发电站的电力企业进行环境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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