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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因地制宜使用地热、空气能满足建筑供热、制冷

11月2日,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和吉林省能源局七部门联合印发了《吉林省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在推进能源领域协同增效领域,《方案》提出,要统筹能源安全和绿色低碳发展,推动能源供给体系清洁化低碳化和终端能源消费电气化。稳妥推进地热能开发利用,开展深层地热供暖试点。规划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7.7%。

同时,推进城乡建设协同增效。优化城镇布局,合理控制城镇建筑总规模,加强建筑拆建管理。深入开展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开展超低能耗建筑示范工作,规划到2025年,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重达到100%,城镇新建建筑能效水平进一步提升。

为推动建筑节能绿色改造与清洁取暖同步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因地制宜使用太阳能、地热、空气能、工业余热、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满足建筑供热、制冷及生活热水等用能需求,组织省级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鼓励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农房抗震改造等过程中同步实施建筑绿色化改造。鼓励小规模、渐进式更新和微改造,推进建筑废弃物再生利用。在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提高节能降碳要求,持续推动老旧供热管网等设施的节能降碳改造。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中统筹考虑减污降碳要求。

《方案》规划到2025年,全省减污降碳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基本形成;重点区域、重点领域结构优化调整和绿色低碳发展取得明显成效;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减污降碳协同度有效提升。

到2030年,全省减污降碳协同能力显著提升,助力实现碳达峰目标;碳达峰与空气质量改善协同推进取得显著成效;水、土壤、固体废物等污染防治领域协同治理水平显著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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