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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如皋市宏坤生物质颗粒燃料厂新建生物质颗粒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新建生物质颗粒加工项目

建设地点:如皋市搬经镇董王村四组

建设单位:如皋市宏坤生物质颗粒燃料厂

环评编制技术单位:南京易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年产12000吨生物质颗粒

该项目必须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按申报的原料及工艺进行生产,认真落实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切实做好以下污染防治工作:

1、废水治理。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规范建设厂区内雨水集排系统、污水收集系统;生活废水等经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及相关参照标准后排入常青污水处理厂,委托深度处理。

2、废气治理。破碎、磨粉、制粒粉尘收集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尾气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关标准后排放,有组织工艺废气排气筒高度不低于15米;加强生产管理,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

3、噪声治理。优选低噪声设备和优化车间设备布局,高噪声设备远离居民,并采取屏障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且不得降低周围环境敏感点声环境质量。

4、固废处置。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受理公示反馈情况:无意见

公示时间:自公布之日起,5天。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0513-87289271,邮箱:rghb2014@126.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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