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挑战环境透支——环保生态税面面观

西方很多国家都拥有良好的环境,尤其是荷兰更有着“世界花园”的美誉,而在优美的环境背后,各国的生态税收功不可没。简而言之,生态税就是要求人们对生态环境所做出的污染行为付出金钱代价。因此,从效果上来讲,生态税收不但能减少环境中的污染,节约能源,而且还能减缓对自然资源的开采速度。


如今。我国正面临着环境透支、资源过度开采的困境,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生态税,对我国实现可持续发展、保护生态环境具有重大意义。


法国的环保


在法国,环保税的收入并不多,1996年其收入仅占全部税收收入的5.15%,占GDP的2.40%。但它在环保中所起的作用却是不可低估的。如80年代中期对流经巴黎的塞纳河的污染治理,其经费来源主要是环保税收入。通过治理,塞纳河水变得清澈、洁净,为巴黎市的优美环境增色不少,也使巴黎成为世界著名的旅游城市。


法国环保税的收入主要用于环保支出,由法国环境保护部来负责掌握,95%以上的环保税收入专款专用。法国的环保资金先由环境保护部拨给全国6个大区的环境保护中心,再由它们来负责安排各项支出。每年的各项环保支出都要编制专门的预算,并由审计院负责监督预算的执行与资金的使用情况。


法国环保税的税种主要包括:二氧化硫税,氮氧化物税、水污染税、水资源税、废物垃圾税、轮胎税、润滑油税、汽车税、地方设备税、伐木税以及犬税等。


二氧化硫税与氮氧化物税


二氧化硫税,简称硫税。开征于1985年,征收范围有二氧化硫、硫化氢、盐酸等,其税率逐年在变,1985年纳税率为每吨二氧化硫征180法郎,到1999年已调到每吨征税240法郎。其征收方式是按排放量计征。


氮氧化物税,简称氮税,开征于1990年,其税率也是逐年在变,1999年的税率为每吨氮氧化物征收200法郎。其征收方式与二氧化硫税相同。


水污染税与水资源税


水污染税是对任何排出污水的单位及家庭所征收的一种税。该税开征于1968年,它对两种来源不同的污水适用不同税率,对非家庭征收的水污染税适用于那些日排污量相当于200个人日排污量的单位.政府对每个排污口进行测算,将其分门归类到相应的税率级次,然后根据税率和实际排污量计算收取。对家庭征收的水污染税适用于人口大于400有城镇,是以每立方米水费附加的形式计征,附加额由地方政府根据:每位居民日均排污量:居民人数(季节居民按0.4人计);由城镇污水中的团状物数量计算。征收这种税的目的是为水净化(如建立水净化厂)筹集资金。


水资源税是对水的抽取和消费所征收的一种税。其目的在于保护珍贵的水资源,以避免浪费。它的纳税义务人为开采和消费水资源的个人和单位。缴税额取决于水的类型(地表水或地下水)和取水的地理位置。


废物垃圾税


废物垃圾税是政府为收集和处理企业单位及个人家庭的废物垃圾而征收的一种税。该税对企业与家庭有不同的税率标准。就企业而言,每焚化一吨废物垃圾的税率为30法郎.填埋垃圾纳税率为零。就个人家庭而言,它以每个家庭为征收单位.根据每个家庭产生的垃圾数量来征收。其垃圾数量可以通过小型垃圾箱来计算,根据每个家庭装满垃圾箱的数量及每个垃圾箱的单位数额来征收。


汽车税与轮胎税


汽车税由各省政府征收。征税对象为使用燃油的各种车辆,税率由各省自行决定。在1998年10月法国国会通过的预算案中规定,对有利于环保的车辆,如电动汽车、太阳能汽车以及使用“清洁”燃油的汽车可免征汽车税。


征收轮胎税是为今后处理废旧轮胎筹集资金。法国的轮胎税开征于1983年。它实行按只计征,每只小汽车轮胎的税金为4法郎,每只卡车轮胎的税金为31法郎。轮胎税的征收环节选在轮胎生产环节,这种征税方式的好处是便于源泉控管,可以降低征收成本。


润滑油税


该税首创于德国,法国于1974年开征此税,其目的在于鼓励循环使用润滑油或对其进行无污染性处理,以保证对废旧润滑油进行妥善处置。该税由润滑油制造商或进口商负责缴纳。废油收集与循环使用情况越好,税负也就越轻。该税款多作为“保证废油处置公积金”,以补助金形式再分配给那些对废油进行收集和处置的公司。


地方设备税


地方设备税是对所有新盖和加高的楼房征收的一种税。税率为投资金额的1.5%。但对历史文物的维修和用于环境保护设施的投资免税。


伐木税


伐木税是为保护森林资源而对砍伐林木所征收的一种税。纳税人为森林法所规定的,应负责缴纳此税的私人和未经批准而砍伐地上森林的集体和法人。征收对象为被砍伐林木的面积。伐木税的税率标准有两种:为了城市规划或者为了工业建设的目的而砍伐的,每平方米税率为1.3法郎;其它情形为每平方米4法郎。免税的情况也有两种:一种是出于防火防污染或更换树种而砍伐树木;另一种是在林木区为安置农民而砍伐树木。


犬税


犬税是政府为了限制城市养犬数量,防止犬的粪便污染而开征的一种税。其征税对象为各类犬,纳税人为养犬的家庭和个人。对于导盲犬、警犬、军犬、医学实验用犬和杂技团用犬等,可免缴此税。


其他的环保税收措施


1.法国对那些已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如高污染、高危险企业).都会征收惩罚性税收。一般是第1次缴纳1.2万法郎,以后每年要以1 800法郎为基数,乘以1~10倍的系数缴税,系数根据企业污染度的高低制定。


2.调整原有税种:(1)消费税的调整,区分含铅汽油与无铅汽油,调高含铅汽油的消费税税率,目前法国每公升无铅汽油的税率为2.37法郎,含铅汽油每公升3.12法郎。另外,还提高污染型能源的消费税率。(2)所得税的调整,对工业废水处理设施,空气净化器和电动车(船),节能设备允许其加速折旧。对环保投资支出允许给予税前扣除的优惠。


美国的生态税


20世纪70年代以前美国税收制度中还没有专门的生态税收。近几年由于政府利用市场手段来解决社会问题越来越受到重视,而且联邦预算出现的巨额赤字使政府致力于寻求新的财政收入来源,因此环境税收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得到了更多的理解。


美国目前与环境相关的税种主要包括对损害臭氧层的化学品征收的消费税,与汽车使用相关的税收,开采税和环境收入税。


对损害臭氧的化学品征收的消费税


它是对损害臭氧的化学品从量征收的一种消费税,目的是降低甚至消除氟里昂的排放。该项消费税的税率是通过一个基础税额和调整因素得出,即基础税额乘以某种化学品的臭氧损害系数,即它对应税的化学品分别确定定额税率。很明显,该税种对化学品的使用起到了约束作用。


由联邦和州两级政府征收汽油税


在美国,汽油税最初并不是作为环境税来征收的。但在实施过程中,由于汽油税对环境.尤其是对空气质量的提高具有明显影响,因此也成了环境税中的一种。它能鼓励广大消费者使用更节能的汽车,这种行为的变化将会减少汽车废弃物的排放,改进空气质量,尤其是城市空气的质量。


与汽车使用相关的其他税收和费用


联邦、州和地方政府还征收其他一些与汽车使用相关的税收和费用。联邦政府对每个卡车使用者征收12%的消费税以及每年征收使用税,对超过40镑的轮胎征收消费税,州和地方政府也征收一系列汽车使用税和费,包括每年的注册费、经营执照费、检查费等。


开采税


开采税是对自然资源(主要是石油)的开采征收的一种消费税,最初美国是在州层次上征收的。开采税对环境的影响表现在两方面:一方面,它们会减少一直处于盈利边际上的资源开采活动;另一方面,征收开采税更明显减低了资源的开采量——由于征税使石油总产量的减少大约有105%-150%。


荷兰的生态税收


荷兰是个环境优美的国家,近年来,政府利用税收贯彻实施环境保护取得了明显成果,已为不少发达国家研究和借鉴。


荷兰为保护环境而设计的税收主要包括燃料税、噪音税、垃圾税、水污染税、土壤保护税、地下水税、超额粪便税、汽车特别税、石油产品税的消费税等。


燃料税


燃料税是政府为环境保护筹措资金而对汽油、重油、液化气、煤、天然气、石油焦炭等主要燃料征收的一种税。纳税人是应税产品的生产者和进口商。政府每年根据环境部确定的环境保护目标所需资金数额来确定征收率。从1988年4月1日开征此税以来,其收入效果非常理想,燃料税已成为荷兰最主要的生态税收,也是该国政府实施环境保护金政策的主要资金来源。


噪音税


噪音税是政府对民用飞机的使用者(主要是航空公司)在特定地区(噪音影响区域,主要是机场周围)产生噪音的行为征收的一种税。它的税基是噪音的产生量,征收这种税的主要目的是为政府筹集资金,用于在飞机场附近安装隔音设施、安置搬迁居民的搬迁费等等。


垃圾税


垃圾税是由政府对家庭征收的用于为收集和处理垃圾筹集资金而征收的一种税。每个家庭为征收单位,人口少的可以得到一定的减免。但这种按家庭征收的方式有不公平之处,因此政府还开征了垃圾收集税(各地的市政府可在这两种税之间进行选择),它根据每个家庭产生的垃圾数量来征收。其数量可以通过小型垃圾箱来计算,根据每个家庭装满垃圾箱的数量及每个垃圾箱的单位税额来征收,可以做到相对公平。同时该税也具有一定的激励作用,它有利于家庭减少垃圾的产出。


水污染税


水污染税是政府对向地表水及水净化厂直接或间接排放废弃物、污染物和有毒物质的任何个人征收的一种税。这种税由政府部门或属于非政府机构性质的水资源委员会征收。水资源委员会该国共有30个,是由有关利益集团的代表所组成,其目的是对非国有的水资源进行管理。该税是根据排放的上述物质的数量和质量来征收,即根据排放物质的耗氧量和重金属的量来征收的,不同的水资源保护区税率是不同的。征收这种税的目的是为水的净化(如建立水净化厂)筹措资金。其效果明显,水资源污染物的排放量大大减少,水质净化厂逐年增加。


超额粪便税


超额粪便税是政府对产生粪便的农场征收的一种税。其税基是粪便的排放量,它是由农场饲养牲畜的数量,加上一些调整因素计算出来的。征收标准为每公顷土地平均产生的粪便低于125公斤的免税,超过125到200公斤的每公斤税收0.25盾,超过200公斤的每公斤税收为0.5盾。如果农场主将粪便出售给用户而使每公顷土地出售的粪便低于125公斤,或者将粪便出口的,其税率也可以降到每公斤0.15盾。


瑞典的生态税收


瑞典的生态税收规模较大,种类也较多,并具有特色,目前瑞典的生态税收主要是对能源的征税以及对其他与环境有关的税基的征税。


能源税


对能源的征税包括不同的形式.主要包括对燃料征收的一般能源税以及对能源征收的增值税这两种。


现行的一般能源税是于1957年开始实施的.是对石油、煤炭和天然气征税的一种税。它是由国家税务局对在瑞典境内生产应税产品,或使用这些产品生产另外相应的产品以及进口应税产品的人征税的。


从1990年3月开始.瑞典对能源征收增值税,税率是能源价格(含消费税价格)的25%。


瑞典的能源征税里包含有多个税种,包括二氧化碳税与硫税、汽油和甲醇税、里程税、机动车税、汽车销售税等。


1.二氧化碳税与硫税


瑞典征收这个税种是从1991年,二氧化碳税主要对石油、煤炭、天然气、液化石油汽、汽油和国内航空燃料征税。税基是根据各种不同的燃料的平均含碳量和发热量来确定的。税率为每公斤二氧化碳排放量0 25克朗。不同燃料由于其排放量不同,因此税率也不同。如1992年度煤和碳每吨620克朗。其最显著的作用是抑制能产生二氧化碳燃料的使用,而二氧化碳正是温室气体排放的最重要的来源。


硫税于1991年1月开始实施,是对石油、煤炭的含硫量来征税的。


2.汽油和甲醇税、里程税、机动车税、汽车销售税等


瑞典对汽油的征税从1986年开始,该税是根据含铅量的大小区别对待的。税率从1991年7月1日每公斤无铅汽油为2.37克朗,含铅汽油为每公斤2.68克朗。之所以区别对待这两种汽油主要是政府希望能过同锅税收手段使消费者转向使用无铅汽油,从而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对甲醇的征税是每公斤0.8克朗。对用柴油驱动的机动车征收里程税,它根据机动车的类型和重量而有所不同。


对不同种类的能源征税,其最重要的作用就是使煤炭和液化石油汽更贵了。对能源提高税收的结果是促进了工业和家庭减少使用能源的数量、减少热水使用、降低室内温度、提高建筑物的隔热层。汽油税和里程税的提高能减少汽车的使用,转向使用更有效率的车,限制发动机设备的使用,同时也刺激了新的节能技术的开发。


其他税种


从1984年起,瑞典政府规定使用化肥和农药要征税。对化肥中的氮每公斤征0.6克朗,每公斤磷征12克朗,农药的税率为每公斤8克朗。化肥与农药税的收入主要用于环境研究、农业咨询和治理土壤盐碱化的措施等。


另外,瑞典还对含碱和水银等的电池每公斤征收23克朗的税,对镍和镉电池每公斤征税13克朗,这一部分的税收收入主要用于收集和处理废弃的电池。


瑞典的能源税减少了对二氧化碳、硫、铅、过氧化氮等的排放。对政府来说,1991~1992年度从环境税收和收费中取得的收入达到461亿2200万克朗。这相当于中央政府收入的10%,占瑞典总税收收入的6%,占GDP的3%。如果按较窄的口径不计算环境税至少共有140亿克朗,占GDP的1%,故瑞典环境税约占GDP的1%~3%。


对我国的启示


1.建议将排污收费改为污染征税,使其成为专项的生态税收之一。


虽然征收排污费同征收污染税的原理一样,都是使污染者为维护一定的环境质量支付代价,但收费改为征税,可使征管工作统一到税务部门,并更具法律效力。鉴于税收具有其他措施不可比拟的优越性,且我国目前的排污收费又具有“四不像”的性质。因此,应从实际出发,不断采取措施,积极、稳妥地将排污收费政策过渡到污染征税制度,从而发挥其更大效用。


2.运用税收优惠、差别税率等政策,积极有效引导社会资金投向生态环保。


我国目前没有专项的环保税种,但在一些税种的规定中直接或间接地含有环保因素。如环保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税率为零,对“三废”综合利用产品在所得税、流转税方面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在环保投资政策上,国家财政也有一些相应的投资渠道。但与美国相比,我国税收政策在生态环保方面的内容还比较少,规定过粗,现有政策远远不足以对生态环保投资产生有效的影响。今后在增值税、消费税、所得税和资源税上,应充分考虑生态环保因素,使税收法规与生态环保更为密切配合,并充分运用税收优惠手段,合理有效地引导资金流向。


3.税收手段应与其它手段相互协调和配合,避免掣肘,形成合力,共同发挥作用,实现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


上述各国的环保工作之所以能取得如此显著的成效,其中生态税收功不可没,但更重要的因素还是建立了完善的环境经济政策体系。因为没有其它手段的配合,单靠生态税收“孤军奋战”是不可能实现改善环境这一目标的。因此,在采用税收手段时,我们应注意与排污收费、产品收费、使用者收费,补贴、综合利用奖励等经济手段取得协调.扬长避短,发挥综合效能。同时随着市场体系的不断健全,还要注意与价格干预、责任保险、排污交易等市场方法相互配合,使它们相得益彰,形成合力。


4.生态税得以顺利征收并发挥应有作用的基础是公民自觉的环保和纳税意识,而完善的环保立法和有效的税收征管则是其保障。


西方很多国家都通过广泛的宣传教育着力增强公民的环保和纳税意识,将主要由政府重视的环保工作变成全民参与、人人重视的环保事业,使之有了广泛坚实的基础。并且通过完善的环保立法,使税收等经济政策均能严格依法执行.大大减少了偷逃税款的现象。相比之下,仅我国的排污收费,其漏交率就在30%以上。因此,无论是在在宣传教育力度还是在加强税收征管和完善相关立法上,我国都还需要狠下工夫,切实做出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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