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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这几个地方停放电动车要被罚款了

体积小,不怕堵车;电动驱动,省劲;零排放,无污染;价格低廉,没有驾驶门坎。这些都是电动助力车的优势。根据笔者的一份问卷调查显示,100名金华市民当中,有86人拥有电动助力车,其中48人表示家中拥有2辆或者2辆以上的电动助力车,有72人表示10公里范围内的上班或者出行会选择电动助力车代步。电动助力车正在逐步取代传统自行车,成为出行第一大代步工具。

随着电动车的广泛普及,伴随而来的就是电动车的安全问题。除了电动车交通事故频发外,另一个就是电动车引起的火灾。居民为了给电动车充电,不少住户从楼上私拉电线到车棚或空地给电动车充电,埋下了严重的安全隐患。电动车因违规停放、私拉电线充电发生的亡人火灾案例也比比皆是。而且一些劣质的电动车充电器在生产时为了节约成本,输入输出端的电线线径不足,外壳塑料材质易燃又不耐热,在充电电池组充满后,继续对充电电池组进行大电流充电,容易引起线路起火或电池发热造成爆炸。

笔者从消防部门了解到,2014年,浙江省内因电动车引发的火灾中,有10起伤亡,造成9人死亡,5人受伤。金华市消防支队官兵介绍说,2015年期间,金华发生了电动车引起的火灾36起,超过一半的电动车火灾发生在夜间充电的时候,这段时间人们往往都在熟睡,但由于很多人在楼道内对电动车充电,电动车起火后,直接把逃生通道切断了,即使住户发现起火想要逃生,往往也没有逃生时间和逃生通道了。

“起火后,火焰三分钟就能吞噬整辆电动车,毒烟会以每秒1米的速度快速向上,所以1楼电动车着火后很快会导致整幢楼陷入毒烟密布的状态,极易造成人员伤亡,甚至群死群伤火灾事故。”金华消防支队宣传科参谋梁飞介绍。 据了解,目前国内大多数电动车材料主要是ABS工程塑料、聚氨酯材料,本身这些塑料材料不具有阻燃性质,而且燃烧时会产生大量有害物质,这也是导致电瓶车火灾死亡率的重要原因。

7月1日,新修订的《浙江省消防条例》正式开始实施。新修订的《浙江省消防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禁止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停放电动车;禁止违反用电安全要求私拉电线和插座给电动车充电。第五十九条规定,违反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停放电动车,或者私拉电线和插座给电动车充电的,责令改正,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近日,浦江县消防大队对浦南街道开展了出租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大队防火监督检查人员重点检查了出租房是否存在电器线路未穿管保护、电动车是否乱停乱放、充电是否符合规范、有无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等火灾隐患。防火监督检查人员发现有3位租客将电动车停放在出租房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处,违反了新修订的《浙江省消防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新修订的《浙江省消防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禁止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停放电动车;禁止违反用电安全要求私拉电线和插座给电动车充电。)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防火监督检查人员向租户耐心细致的讲解了安全出口停放电瓶车的危险性,并依据新修订的《浙江省消防条例》第五十九条规定对3位租客进行了处罚。租客们对处罚表示接受,并保证今后不再胡乱停放车辆。

据悉,这是新修订的《浙江省消防条例》实施后,金华地区开出的首例因违规停放电动车的罚单。 据了解,新修订的《浙江省消防条例》还优化了消防设计审核及备案抽查程序,将消防设计审查的范围限定于消防设计文件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实行行政审批重点审查机制,并将审批期限由20个工作日压缩至15个工作日(第三张第二十二条),也就是说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在依法实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备案抽查时,在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核意见或公告抽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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