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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月暴涨43%!抽水储能为何一路狂飙?4大逻辑

在碳中和这个大主题下,还有一个容易被忽视的细分主题,那就是抽水储能

最近一个月,抽水储能成为了A股当之无愧的主角,板块涨幅高达42.94%。

抽水储能是物理储能的一种,是在电力负荷低谷期将水从下池水库抽到上池水库时将电能转化成重力势能储存起来,在负荷高峰时利用反向水流发电的形式,综合效率在70%到85%之间。

储能行业仍处于多种储能技术路线并存的阶段,抽水蓄能仍然是当前最成熟、装机最多的主流储能技术,其综合效率在70%到85%之间,且仅有0.21-0.25元/kWh的度电成本,在各种储能技术中度电成本最低。

抽水储能板块为什么一路狂飙?

主要有4个方面的驱动力:1、短期利好消息的刺激;2、政策大力扶持,有10倍空间;3、发展抽水储能,有利于缓解我国能源供需错配的矛盾;4、新基建的组成部分,有稳增长的作用。

1、短期的利好消息

就在9月21日,据青海省能源局,青海省11个抽水蓄能电站项目纳入国家“十四五”重点实施计划,项目装机总容量1870万千瓦。

2、政策的大力扶持,行业有10倍空间

从长期逻辑来看,是因为清洁能源(比如水电等)对传统石化能源的替代,而这些会增加对储能产品(比如抽水储能等)的需求。

8月17日,据媒体报道,近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印发关于征求对《抽水蓄能中长期发展规划(2021-2035年)》,提出到2035年我国抽水蓄能装机规模将增加到3亿千瓦,比2020年抽水蓄能装机3149万千瓦将增长约10倍左右,投资规模估计或约1.8万亿元。“十四五”抽水蓄能将开工1.8亿千瓦,投资规模或约9000亿左右,到2025年投产6200万千瓦。“十五五”期间开工8000万千瓦,到2030年投产2亿千瓦。

国家关于新型储能/电价机制的支持力度超出了市场的预期,对二级市场形成了正向的催化。1)《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首次从国家层面提出到2025年新型储能装机规模达3000万千瓦以上的目标,未来五年装机规模扩大10倍。2)《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优化峰谷电价机制,打开储能削峰填谷套利空间提升原有计划电价收益率曲线。3)《关于鼓励可再生发电企业自建或购买调峰能力增加并网规模的通知》鼓励发电企业通过自建或购买调峰储能能力的方式,增加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并网规模。

光大证券(15.830, 0.00, 0.00%)指出,在抽水蓄能电站的建设中,涉及的主要公司为投资商、承包商、设备商。按机电设备中哈尔滨电气市占率40%、东方电气市占率40%、浙富控股市占率5%,中国电建承担60%项目建设的假设进行测算。2021-2025年,年平均增量订单额占2020年营收的比重:中国电建为26%;哈尔滨电气为64%;东方电气为41%;浙富控股为23%。

提高可再生能源并网规模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日益凸显,储能规模的提升是重中之重;作为当前时点最成熟、经济性最优的储能方式,抽水蓄能电站的建设在“十四五”期间将迎来新的发展窗口期。光大证券建议关注抽水蓄能机组生产供应商东方电气(A+H)、哈尔滨电气(H)、浙富控股,抽水蓄能规划设计建设龙头中国电建。

9月16日,中国电建在互动平台表示,中国电建是抽水蓄能电站建设的绝对主力,承担了国内抽水蓄能电站大部分规划、勘测设计、施工建造、设备安装、工程监理等工作,并逐步向国际市场延伸。已形成一整套抽水蓄能电站的规划、勘测设计、工程建造的核心技术能力,形成了包括《抽水蓄能电站设计规范》、《抽水蓄能电站水能规划设计规范》《抽水蓄能电站工程地质勘察规程》等较为完善的抽水蓄能技术标准。

3、发展抽水储能,有利于缓解我国能源供需错配的矛盾

理解政策对储能的大力扶持,就必须要理解我国的能源供需结构。

我国能源的供需结构有一个非常显著的特点,就是存在着地域上和时间上的错配。在地域上的表现就是西部地区为能源的供给中心,东部沿海地区为能源的需求中心;时间上的表现就是电力供需的季节性,比如水电的丰水期和枯水期,以及夏季的需求高峰期。

正因为这种供需错配的特点,所以国家在大力发展储能业务,目的在缓解供需错配的问题,在季节性的错配上体现得非常明显。

所以,发改委对电力调整主要体现在供给和需求两方面:

在供给端:大力发展储能,从而对供给端进行削峰填谷。除了前文所述的抽水储能之外,化学储能等方式也受到了政策的大力支持。

在需求端:建立尖峰电价机制,从而对需求端进行削峰填谷。

7月29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要求各地要统筹考虑当地电力系统峰谷差率、新能源装机占比、系统调节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峰谷电价价差,上年或当年预计最大系统峰谷差率超过40%的地方,峰谷电价价差原则上不低于4:1;其他地方原则上不低于3:1。各地要结合实际情况在峰谷电价的基础上推行尖峰电价机制。尖峰时段根据前两年当地电力系统最高负荷95%及以上用电负荷出现的时段合理确定,并考虑当年电力供需情况、天气变化等因素灵活调整;尖峰电价在峰段电价基础上上浮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0%。

当日,发改委在答记者问时表示:此次主要从六个方面对现行分时电价机制作了进一步完善,其中最大的亮点是合理拉大了峰谷电价价差,这为引导电力用户削峰填谷、促进储能加快发展释放了清晰强烈的价格信号。

9月5日,安徽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出台《关于试行季节性尖峰电价和需求响应补偿电价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提出了“试行季节性尖峰电价”,对全省执行峰谷分时电价的工商业电力用户试行尖峰电价政策,用电价格在当日高峰时段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上浮0.072元。

除此之外,近期陕西、山东、甘肃、广西等地陆续出台方案落实新能源价格机制,明确落实风电、光伏发电、抽水蓄能和新型储能价格机制,研究制定分时电价机制,适时推行尖峰电价等。有市场观点认为,推行分时电价机制和尖峰电价,有助于提高可再生电力资源利用效率,加快推进能源系统转型升级。同时,也将为新型储能等发展创造更大的空间。

4、抽水储能是新基建的组成部分,有稳增长的作用

另一个逻辑就是,在经济下行的压力下(8月PMI为50.1%环比回落0.3个百分点),抽水储能除了是碳中和的细分主题之外,还是新基建的组成部分,承担着稳增长的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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