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不再新增对类金融业务的资金投入的承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拟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的相关要求,本公司已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本公司在本次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前或募集资金到位36个月内,不再新增对类金融业务的资金投入(包含增资、借款、担保等各种形式的资金投入类金融业务)。
特此公告。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7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