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能源网获悉,2月29日,宁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开展宁夏电力现货市场第二次结算试运行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表示,拟于3月11日至3月17日开展宁夏电力现货市场第二次结算试运行。本次结算试运行电能量市场开展中长期市场、省内日前、实时现货市场。
辅助服务市场开展调频辅助服务市场,调峰辅助服务市场与现货市场相融合。结算试运行调频里程补偿价格上限暂取15元/MW,下限5元/MW。
参与范围包括充电功率在1万千瓦及以上,持续充电时间2小时以上独立储能。储能电站申报次日96点充放电曲线及是否服从调剂。
其中火电、新能源企业“报量报价”参与现货交易,批发用户、售电公司、储能、虚拟电厂“报量不报价”参与现货交易。市场申报价格与出清价格上限1000元/MWh,下限40元/MWh。
原文如下: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宁夏电力现货市场第二次结算试运行工作的通知
宁发改运行〔2024〕142号
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宁夏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各有关发电企业、电力用户、售电公司: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快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工作的通知》(发改办体改〔2023〕81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实际及第一次结算试运行情况,拟于3月11日至3月17日开展宁夏电力现货市场第二次结算试运行,现将《宁夏电力现货市场第二次结算试运行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宁夏电力现货市场第二次结算试运行工作方案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2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