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对《北京市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条例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文件明确,聚焦城市副中心、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以及未来科学城能源谷、房山区新型储能示范产业园、大兴区氢能产业园等产业园区和农村地区建设分散式风电项目。
建立健全新型储能管理体系。以房山新型储能电站应用示范区建设为契机,建立健全并逐步推广储能电站项目审批、建设、运行、监管体系,制定新型储能电站运行规范、监督管理相关制度。推进用户侧储电、储热等多领域示范应用,以点带面推动新型储能产业健康发展。推动延庆白河、门头沟樱桃泉抽水蓄能项目建设。
支持科技研发和产业发展。支持企业、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参与建设可再生能源领域的科技创新平台和公共服务平台,推动相关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等科技基础设施建设,组织
开展氢能、储能等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申报。印发实施《北京市绿色先进能源和低碳环保产业发展实施方案》,支持光伏、风电、地热、污水(可再生水)余热、新型储能、氢能、智能电网等符合区域产业布局的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推动完善上下游产业链、供应链,支持建设综合性、专业性的可再生能源产业集聚地和应用示范区。
原文如下:
关于对《北京市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条例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条例》,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目标规划体系,完善可再生能源配套支持政策,加快可再生能源推广应用,推动本市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研究形成《北京市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条例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2025年8月15日至8月22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箱:zhuxg@fgw.beijing.gov.cn
2.通讯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运河东大街55号院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处(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征集”字样)
3.电话:010-55590874
4.传真:010-55590849
5.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eijing.gov.cn),在“政民互动”版块下的“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专栏中提出意见和建议。
附件:1.《北京市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条例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pdf
2.《北京市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条例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pdf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