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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装象山大型海上风电装备产业园总装基地建设项目码头工程海域使用权变更申请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对下列拟变更海域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如对所公示海域有异议或需听证的,请在公示期内向象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提出。

特此公示。

象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址:象山县丹东街道丹河东路869号 电话:89522032 邮编:315700

象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 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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