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际能源网从国家能源局获悉,关于开展 2018 年山东省光伏发电专项监管工作的通知,监管重点包括光伏项目、规模完成情况、实际并网装机规模和项目数量情况以及相关价格及收费政策执行情况等。以下是具体内容:
各市发展改革委,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有关发电企业: 为规范光伏发电秩序,促进光伏行业健康发展,按照国家能源局统一部署和《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开展光伏发电专项监管工作的通知》(国能综通监管〔2018〕11 号)精神, 经研究,决定开展 2018 年山东省光伏发电专项监管工作。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监管,全面掌握全省 2017 年度光伏发电基本情况和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监管要求和措施,推动国家能源规划和产业政策贯彻落实,促进光伏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专项监管工作的领导和协调,按照国能综通监管〔2018〕11 号要求,由山东能源监管办和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共同组成山东省光伏发电专项监管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
“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综合协调、 工作推进、检查组织、闭环监管等工作。
三、监管重点
(一)基本情况。省发改委下达的国家规模内光伏项目 规模完成情况、实际并网装机规模和项目数量情况(截至2017 年底);光伏项目发电量、上网电量、弃光率情况等。
(二)产业政策执行情况。光伏发电项目执行有关审批、核准、备案制度情况,相关建设、运行手续完备和落实情况等。
(三)并网接入情况。光伏项目配套电网建设投资和回购情况;光伏项目并网接入申请受理情况;为光伏扶贫项目开辟绿色通道提供支持情况等。
(四)相关价格及收费政策执行情况。光伏项目价格政 策执行情况;地方政府出台的投资补助或补贴政策执行情 况;土地使用费用征收范围与征收标准情况;收取土地预处理费及其他费用摊派情况等。
(五)电量收购、电费结算及补贴支付情况。电力消纳 措施制定情况;电量全额保障性收购或最低保障小时数执行情况;电费结算和补贴支付情况等。
(六)许可制度执行情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运行过程 中执行电力业务许可制度情况,涉电部分建设工程执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制度情况,持证运营项目的许可条件保持情况等。
(七)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施工安全质量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建设质量情况,是否存在违章作业、违规操作、安全生产违法违规问题等。
四、时间进度
(一)自查填报阶段(4 至 5 月份)
各市发展改革委对照监管内容,组织对本地区光伏发电项目有关情况开展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填报相关数据(附件 2、5);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组织所属供电公司开展自查, 形成自查报告,填报相关数据(附件 3、6);有关发电企业根据监管重点内容对所属光伏发电项目情况进行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填报相关数据(附件 4、7)。
(二)现场检查阶段(5 月下旬至 6 月上旬)
山东能源监管办、山东省发展改革委组成检查组,选择部分基层电网企业和光伏发电项目开展现场检查(具体方案另行通知),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监管意见和建议,形成山东省光伏发电专项监管报告。
(三)督促整改阶段(6 月下旬至 9 月)
各市发展改革委、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有关发电企业根据专项监管报告指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并于 9 月 28 日前将问题整改情况反馈至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各市发展改革委、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有关发 电企业要高度重视此次监管工作,加强领导,严密组织。要对照监管内容开展自查,认真梳理相关数据并撰写自查报 告,准确反映本地区、本单位光伏发电基本情况和存在的问题。请各单位于 5 月 15 日 12:00 前将自查报告、数据表格(含打印盖章版和电子版各一份)报送至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现场检查期间,相关市发展改革委、供电公司、有关发电企业要积极配合,按要求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联系人:孔春明0531-67800557 chm-kong@cnea.gov.cn
孙宁0531-86191953 sunning@shandon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