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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会议建议降低光伏电价 幅度超预期但仍可能会修改

日前,发改委召开了一次与主要新能源企业的研讨座谈会,讨论2019年光伏补贴电价方案,按照讨论稿方案,i)I-III类资源区集中式地面电站降低20-25%至人民币0.4/0.45/0.55/度;ii)户用和工商业分布式的度电补贴降至人民币0.15-0.18/度和0.1-0.12/度;iii)19年三季度后引入逐季降低人民币0.02/度。

虽然降低光伏标杆电价与行业逐步迈向平价上网的趋势一致,但我们认为建议降幅大过预期,按现时模件价格计算,I-III类资源区的光伏项目内部回报率将降低2.4-3.0个百分点至4.7-5.9%,远低于大部份下游运营商的回报红线(约8-12%),换言之从运营商角度,电价下降后地面电站项目的回报率并不吸引,而且现有光伏项目仍有巨大的补贴缺口未处理。

同时根据我们的测算,假设系统平衡成本维持不变,模件成本须降低约20-30%方可完全抵消每度电0.05元人民币的电价降幅。不过我们认为方案仍可能会修改,预期最终版本最快可能在2月底出台。即使最终版本的降幅与讨论稿一样,我们不认为会对装机增长有重大影响,因为市场普遍预期2019年新增装机补贴指标有限。

我们认为市场较集中在不受年度建设规模限制、政策扶持下内部回报率更高的平价上网项目。我们预期2019年全球光伏装机同比增加24%至131吉瓦,美国、印度和欧洲将会是主要增长来源。预期上游产品制造商将得益于销量增长,同时利润率有望回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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