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东北能源监管局对有关案件线索调查核实后,开出2023年首张罚单,对某发电企业未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进行了罚款35万元的行政处罚,并按照有关规定在“国家能源局资质和信用信息系统”登记相关行政处罚(失信)信息。
2022年东北能源监管局行政处罚工作取得重大突破。一是行政处罚罚款总额创历史新高;二是对某发电公司罚款90万元为单笔罚款最高额;三是首次运用了“通报批评”的处罚手段;四是首次对非能源央企下属企业实施行政处罚;五是首次对东北地区某地方供电企业进行行政处罚;六是首次以“不正当手段申请(或取得)许可”作为违法违规事项对企业实施行政处罚。
在行政处罚过程中,东北能源监管局主动作为,一是严格执行“三项制度”,持续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二是严格履行行政执法工作程序,让企业依法享有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三是在处罚过程中,东北能源监管局综合考虑历史遗留问题、民生需求和企业实际经营困难等各种客观因素,努力做到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四是积极开创新思路,创新运用行政处罚新种类。在过去注重“财产罚”的基础上,尝试开展使用“训诫罚”和“声誉罚”等其他行政处罚方式,对违法违规企业作出谴责与告诫;五是将行政执法与信用行为监管相结合,按照有关规定在“国家能源局资质和信用信息系统”登记相关行政处罚(失信)信息。
下一步,东北能源监管局将认真深入学习研讨国家能源局近期出台的《国家能源局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和《国家能源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对能源领域违法违规行为重拳出击,全力保证能源领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