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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户用、工商业光伏安全不属于国家能源局监管范围

国际能源网获悉,日前,有用户就分布式光伏安全监管职责的问题咨询国家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安全司对此表示,依据《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1号)第三条“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依照本办法,对电力企业的电力运行安全(不包括核安全)、电力建设施工安全、电力工程质量安全、电力应急、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和电力可靠性工作等方面实施监督管理”的规定,集中式光伏电站是国家能源局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对象,户用光伏、工商业分布式光伏不属于上述范围。对于农光互补、林光互补、草光互补等,需根据具体项目是否为集中式光伏电站进行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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