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澳环保发布公告称,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2015]78号),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东江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江能源”)利用废动植物油生产的生物柴油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70%的税收优惠。
截至本公告日,东江能源2019年5月份至2019年7月份已累计收到增值税70%部分退税款614.13万元;根据相关披露规则,上述金额累计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且金额超过100万元,达到披露标准予以披露。
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相关规定,以上退税所得计入公司2019年度其他收益,该退税所得累计占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374.94万元的11.43%,预计该项资金将对公司2019年利润产生积极影响,最终会计处理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嘉澳环保子公司东江能源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70%的税收优惠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中国能源资讯网 » 嘉澳环保子公司东江能源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70%的税收优惠
相关推荐
- 全国政协委员戴厚良:支持企业大力发展生物柴油、生物化学品等生物产业
- 欧盟对华生物柴油作出反倾销终裁
- 生物柴油亟待打通国内应用市场
- 广东佛山市生物柴油推广应用项目入选国家级试点项目!
- 浙江舟山定海区一生物柴油试点有新进展助力油气产业延链、补链、强链
- 国家能源局重要通知
- 大地生物投资180万设生物柴油子公司
- 欧盟将对从中国进口的生物柴油展开反倾销调查,国内多方回应
- 小概念获大关注!生物柴油,即将迎来黄金时代?
- 国家能源局开展生物柴油推广应用试点示范
- 推广近20年,生物柴油为啥发展不起来?
- 美国可再生柴油消费几乎全部在加州,主要靠进口
- Aemetis India 子公司如期出货生物柴油
- 德国正式请求欧盟委员会调查我国生物柴油出口
- 将乙醇掺混到柴油里,你听说过吗?
- USITC:将继续对阿根廷和印度尼西亚的生物柴油征收关税
- FEDIOL呼吁对生物柴油进口的真实性进行调查
- ISCC对近期疑似高级生物柴油贴错标签案例的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