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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荆州将全面完成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

记者昨日从市政府获悉,《荆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已经在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计划,到2017年,荆州环境空气质量总体将得到改善,重污染天气大幅减少。力争到2022年,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全市空气质量明显改善,我市中心城区空气质量基本达到或优于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年底前,荆州将淘汰第一批55家燃煤锅炉

  今年,荆州已全面开展整治市中心城区燃煤锅炉工作。2014年底前,将完成市中心城区规划区第一批55家燃煤锅炉淘汰工作。2015年7月14日前,完成市中心城区规划区所有企事业单位燃煤锅炉淘汰工作。2015年7月15日起,市中心城区禁燃区范围内,除热电厂、集中供热站外,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个体工商户一律不得新建燃煤锅炉。除热电厂、集中供热站外,企事业单位禁止使用燃煤锅炉。进一步加快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改造工程建设。建立以电力、建材、化工行业为重点的工业氮氧化物防治体系。2015年底,完成沙隆达集团公司自备电厂、楚源集团公司自备电厂、亿钧玻璃公司和葛洲坝松滋水泥公司脱硝装置的安装与运行。

  同时,荆州将进一步提高工业粉尘治理水平和粉尘回收效率,减少无组织排放。市中心城区严格控制建材切割加工作业,2015年底前现有加工作业点逐步搬迁出城市建成区。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2015年底前完成油气污染治理工作,推广使用水性涂料,鼓励生产、销售和使用低毒、低挥发性有机溶剂。并在2015年底前完成油气污染治理工作。推广使用水性涂料,鼓励生产、销售和使用低毒、低挥发性有机溶剂。

  今年底,鸿亿和世纪天源两家机动车尾气监测设施投入运营

  今后,荆州将全面推行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推进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委托工作,建设市中心城区机动车排气年检检测线。2014年底前,鸿亿和世纪天源两家机动车尾气监测设施投入运营。

  记者了解到,全市新车注册登记和外地转入我市登记车辆,执行国家机动车阶段性污染排放标准,污染物排放不达标的车辆,不予办理注册登记或转入登记业务。对经排气污染检测机构定期检测不符合排放标准,或者未进行排气污染定期检测的在用机动车,环保部门不予核发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公安交管部门不予核发年检合格标志。

  同时,建立高污染排放车辆限行制度。在市中心城区划定“黄标车”禁行区域,控制高污染排放车辆排气污染。在限行区域内完善监控摄像点系统,通过机动车车牌识别系统,对违反禁行规定的机动车进行非现场执法。对在用机动车排气实行定期检测制度,经定期检测、抽检排气不合格的机动车,必须经维修合格后方可上路。制定经济补偿或激励措施,逐步更新淘汰“黄标车”等高污染排放车辆。2014年底前,在市中心城区全面供应国IV车用柴油。2017年底前,全面供应国V车用汽柴油。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油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加大对劣质油、非标油等不合格油品的打击力度,确保质量要求。

  此外,荆州还将通过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加快企业技术改造,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加快调整能源结构,增加清洁能源供应等多项措施,扎实做好大气污染预防工作。

  2017年,荆州将全面完成秸秆禁烧综合利用工作

  今年,荆州按照“先行试点、由点及面、稳步推进”原则,重点抓好试点区的秸秆禁烧综合利用工作,基本实现露天无秸秆焚烧、无垃圾焚烧、遥感无火点记录,秸秆还田率达到80%左右,工农业原料利用率达到20%左右。到2017年,将全面完成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

  同时,开展餐饮油烟污染治理,进一步加强城区餐饮油烟治理及监管,实现城区内排放油烟的大中型餐饮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食堂油烟净化装置安装率达100%,并建立运行维护制度,确保油烟稳定达标排放。严格实行饮食服务业新建项目审批制度,饮食服务业必须使用清洁能源,居民住宅楼、未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楼以及与居住楼相邻的楼层,禁止新建产生油烟污染的服务项目。加强饮食服务业经营的管理,加大执法力度,严查饮食服务业污染扰民行为。加强对无证、无照、超范围、占道经营饮食服务业经营户的查处和取缔。

  此外,还将加强建筑施工扬尘控制,强化城市道路保洁,加强道路运输管理,加强料堆扬尘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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