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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分类 为何效果弱?

北京市为推动垃圾分类工作的开展,投入了大量人力和财力。到2013年年底,共设立了近3000个垃圾分类试点小区,配备了相应的垃圾桶和回收人员。但几年下来,垃圾分类并没有变成人们的自觉行为,许多垃圾分类试点小区甚至回归到最初的境地。

缺乏有约束力的法律制度、分类系统没做好、垃圾分类试点小区停留在摆放垃圾桶和发放垃圾袋层面等原因,最终导致垃圾分类陷入了“先分后混”的怪圈。要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建立起真正的第三方监督机制,以及切实可行的垃圾分类操作实践,而非仅仅停留在诸如发放了多少垃圾桶等表面问题上。

原因一,分类系统没做好。

仅靠社区和居民的自觉,很多社区在被定为试点小区半年或1年后,垃圾分类就很难再坚持下去。虽然许多居民都了解垃圾分类的相关知识,但可以在家真正实施垃圾分类和分类投放的人群还不到10%。

北京2010年曾聘请了5000多名垃圾分类指导员,最初定位是在每天垃圾投放高峰期时指导居民正确做好垃圾分类,但其职责在执行中发生了变化。由于没有强制要求居民进行垃圾分类,为了应对上级检查,最终垃圾分类指导员变成了垃圾二次分拣员。

按照《北京市“十二五”节能减排全民行动计划》,到2015年,北京市城区居住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达标率将达到80%。但这个目标很难达到。

原因二,缺少单纯厨余垃圾处置设施

二次分拣出来的厨余垃圾,最后送到堆肥厂进行堆肥,相当于单纯厨余又和其他垃圾混合在一起处理了。

目前北京还没有一座单纯的厨余垃圾处置设施可以将分出来的厨余垃圾进行专门的处理。在运行的两座垃圾堆肥项目——南宫堆肥厂和国中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阿苏卫堆肥项目,设计工艺都是为混合垃圾准备的,收集和处理的还是混合垃圾。

北京市环境卫生设计研究所所长卫潘明说,1998年德国援助建设南宫堆肥厂的时候,就对北京的垃圾成分做了分析,发现其中包含30%的有机物、40%的灰土和30%的其他垃圾。

正是根据这个研究结果,北京制定了30%生化处理、40%填埋和30%焚烧处理的比例。但是10多年过去了,北京市的垃圾成分也发生了变化,灰土成分大幅度减少。

原因三,缺乏约束性政策和操作模式。

许多居委会或者物业仅仅是将分类垃圾桶和垃圾袋分发给试点小区,并没有真正唤起公众参与。在北京,从2002年推广垃圾分类以来,垃圾分类后被混装的问题就很严重。为解决这个问题,重点提升垃圾分类运输的能力,从2006年开始,北京市各区县开始配备了大量的分类运输车。2009年以后,在反垃圾焚烧的压力下,北京市政府继续推动垃圾分类工作的开展。但和2008年比起来,并没有根本性的差别。每次都是居委会或者物业将分类垃圾桶和垃圾袋分发给试点小区。

一些城区为了应付上级检查和完成任务,每天都由二次分拣员将混合垃圾通过二次分拣形式,把厨余垃圾分出来。很多小区由于缺乏政府支持和监督,没有可持续下去的动力。

有关业内人士表示,北京市的垃圾如果跨区域处理,除缴纳每吨153元的处理费外,还要多付每吨150元的经济补偿费用,现在跨区消纳厨余垃圾的动力不足。

原因四,立法没触及到关键点。

2012年3月起施行的《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提出,北京市应逐步建立计量收费、分类计价的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但没有对垃圾分类提出具体的惩罚措施和执行方案。2013年北京出台了《非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标准调整方案》,并于2014年1月1日实施,但具体实施效果甚微。原因五,前端回收体系仍需提升。

大概有6%左右的可回收物进入了垃圾转运站,小区中设置的“可回收物”垃圾桶并没有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可回收物是由商务部门管理的,丢到垃圾桶里的垃圾是由市政市容管理部门管理的。这样两条分割的垃圾和可回收物系统,并不能保证可回收物得到有效的收集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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