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日前回复了关于生活垃圾焚烧供暖是否属于国家鼓励的生物质能问题。
问题:
我们公司是专门进行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的企业。在刚刚发布的《国家能源局关于因地制宜做好可再生能源供暖相关工作的通知》中,鼓励“合理发展生物质能供暖”,请问 生活垃圾焚烧是否属于“生物质能”范畴,是否在鼓励的范围之内?如何理解“生物质锅炉不得掺烧煤炭、垃圾、工业固体废物等其他物料?”“生物质发电补贴优先支持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中是否包含对生活垃圾焚烧项目的补贴?
答复:
一、关于生活垃圾焚烧是否属于“生物质能”范畴,是否在鼓励的范围之内
根据《可再生能源法》,“生物质能,是指利用自然界的植物、粪便以及城乡有机废物转化成的能源”。生活垃圾中的有机部分属于城乡有机废物。利用生活垃圾有机部分焚烧转化成的能源属于生物质能范畴,属于鼓励的生物质能供暖范围。
二、关于如何理解“生物质锅炉不得掺烧煤炭、垃圾、工业固体废物等其他物料”
结合《通知》中上下文,此处“生物质锅炉”不包括生物质热电联产,主要指上文提到的专门以农林生物质、生物质成型燃料、生物天然气为燃料的生物质供热锅炉。
三、关于“生物质发电补贴优先支持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中是否包含对生活垃圾焚烧项目的补贴
《通知》中的“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包括农林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和生活垃圾焚烧热电联产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