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芬兰经济事务和就业部能源部门高级专家Annukka Saari透露,2022年起,在芬兰可再生能源发电领域广泛应用的“原产地证书”(GOs)制度将进一步扩大适用范围,沼气发电、制冷和供热领域都将纳入其中。
Annukka Saari指出,原产地证书是芬兰可再生能源电力唯一的“身份标签”。只有获得证书,相应主体才能在电力市场上交易可再生能源。据她介绍,当前,芬兰的风电、太阳能发电、水电、生物质能(农林生物质)发电等品类均可获得对应的证书。
有行业专家指出:“从广义上讲,沼气也属于生物质能的一部分,将沼气纳入‘原产地证书’适用范围,也在一定程度上证明芬兰对生物质能的认可程度进一步提升。”
记者注意到,与我国现行的绿色电力证书制度和绿电交易的应用范围不同,在芬兰,生物质能发电已被正式列入原产地证书制度。有行业专家表示:“不同国家的实际情况不同,在很多北欧国家,生物质发电在本国的可再生能源发电中占比较高,公众对生物质能的认知和认可程度也比较高,所以,在相应的制度设计中,生物质发电就顺理成章地进入可再生能源电力交易中。”
不仅是芬兰,丹麦王国驻华大使馆能源与海事行业参赞安慕然(Emrah ztunc)也表示,在丹麦,生物质发电与风电和光伏发电一样,享有“可再生能源产地证明”的认证。
安慕然强调,虽然在丹麦生物质能被归类为可再生能源,同样具有“身份认证”,但生物质能并不享受与风电、光伏同样的激励政策。“生物质能作为可再生能源的分类并不像风能、太阳能和其他可再生能源那样简单明了。在丹麦,生物质能只是被作为替代煤炭的一种关键性过渡燃料,从长远来看,生物质能的使用会受到遏制。因此,丹麦的政策既支持生物质能的使用,又对其使用的方式进行战略的管理。过去,丹麦曾经对生物质能发电有0.15丹麦克朗/千瓦时的补贴,但现在已经没有单纯针对生物质发电的普遍性支持政策。”
虽然发电补贴已经取消,但安慕然告诉记者,在丹麦,如果生物质能被用于供暖或者热电联产,相应企业则可以享受税收减免待遇。“丹麦对生物质能实行的政策,是想确保在生物质能的使用过程中,尽可能实现有效利用,从而促进以煤为燃料的热电联产向以生物质为燃料转换。”
在安慕然看来,生物质能产业的各项支持和监管往往与土地使用、农林业法规相关。“例如,在丹麦,农田秸秆作为生物质能发电原料的发展,源于政府的秸秆禁烧令,这一方面保证了生物质资源可以被用于能源供给,另一方面,也是为了有效防治当地的空气污染,解决土壤管理问题。”
事实上,在芬兰,生物质能的生产也与林业发展息息相关。“近年来,来源于木材的生物质能约占芬兰能源消耗总量的1/4。林业加工的废弃物和残留物,包括制浆过程中产生的黑液,以及伐木过程中产生的锯末、树皮和其他林业加工产生的木材残留物都可用于生物质能的生产。2019年,芬兰来源于木材的生物质能的总消耗量就高达105太瓦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