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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继峰:合理高效利用农村生物质能

生物质能按来源地可分为城市和农村两大类,其中农村生物质能是主要部分,可利用量超过3亿吨标准煤。用好农村生物质能,对我国广大农村地区减污降碳、改良土壤、提高农作物产量等都有重要意义。

当前,农村生物质能发展主要面临以下挑战。

资源定价机理不清使收购价过高。目前农村生物质能资源收购价中,既包括必要的收集成本,如支付农户的合理原料费以及离田、运输等支出,为50元/吨至250元/吨,同时多存在50%以上的溢价支出。这种资源定价的初衷是助力农民增收,但成本过高将影响下游产业健康发展,难以实现更大范围的惠农目标。据调研,近两年苏鲁豫皖等地生物质发电企业收购农村生物质能原料的到厂价已超过400元/吨,东北超过350元/吨,闽黔等地含水多的原料约为200元/吨,且都还存在上涨压力。这导致行业平均发电成本达0.65元/千瓦时,其中原料成本0.35元/千瓦时至0.4元/千瓦时,占比60%左右。相较而言,欧盟各类生物质能利用项目中,原料成本平均占比基本稳定在20%左右。农村生物质能在收集之前主要是农林及畜牧业废弃物,虽富含能量,却没有商业价值,有些出于环保目标考虑还需付费处理。与风能及太阳能资源相似,农林及畜牧业废弃物只有经过收集、整理达到一定规模才具有商业化加工利用的价值。因此,农村生物质能资源的收购价应限定为必要的收集成本,避免大幅波动。

一些地方对生物质能利用方式的经济性重视不够。有的地方曾出现同时引进多家生物质发电企业的情况,造成资源紧缺,加剧成本压力。有的地方出于环保要求,对可直接使用成型颗粒物、可达到环保要求的节能炕及节能炉灶,也要求“拆烟囱、封炉灶”。这种简单关停的做法缺乏经济性考量,加大了农村煤、电、气等商品能源的供应压力。在这方面,欧盟强调经济性导向的经验值得借鉴。由于生物质固体成型燃料用于取暖的经济性最好,欧盟2亿吨标准煤的生物质能中,63%是成型燃料,这是近十年发展的主要方向。碳中和目标提出后,欧盟才逐渐加大对生物天然气、液体燃料的开发力度。

财政支持农村生物质能发展的牵引作用不强。把生物质能从传统的“小、散、乱、差”利用模式转变为清洁、高效的现代化利用方式,离不开经济投入。当前农村生物质能利用的补贴主要集中在发电上,但产业带动效果不理想。由于原料成本比重过高,新设项目均需要财政补贴的支持;很多运行时间超过补贴时长上限但设备运转正常的项目因没有补贴而濒临停运,造成资产沉没。

进一步推动农村生物质能合理高效利用,应遵循农业农村发展规律,尽快形成协同高效的政策体系。

第一,加强农村生物质能利用的顶层设计。实现农村生物质能规模化开发利用需立足长远,统筹协调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碳达峰碳中和要求,明晰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职责,同时也要加强质量、安全、环保、市场等各方面监管。

第二,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完备度,加快建设农村生物质能原料收集渠道。把农业、林业、畜牧业废弃物的收集渠道建设纳入乡村建设行动,由财政专项资金建设规范化、标准化的基础设施系统,补齐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中的后处理设施短板。以特许经营模式委托有资质的企业具体开展生物质能资源收集工作,形成统筹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和生物质资源收集的常态化工作制度。综合以上两方面,形成规范化、规模化的“村收集、乡转运、县储存”的农村生物质能原料收集渠道。收集后的生物质资源可按照政府定价出售给有资质的下游企业。政府定价主要依据收集和储运费用设置。此举有望使生物质能综合发电成本降至0.35元/千瓦时至0.5元/千瓦时,基本具备按照调峰电价满足用电需求的市场竞争力,可有效改善已有项目经营情况。由县市统一汇集的各类生物质资源也为广泛探索高效商业开发模式带来便利。

第三,鼓励各地探索适合本地资源条件的开发方式和惠民渠道。以经济性为主要考量标准,因地制宜推动农村生物质能开发利用“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热则热、宜肥则肥”。鼓励易于集中处置农林废弃物的地区建设生物质发电项目;鼓励畜牧业废弃物丰富的地区发展生物天然气,并联产高品质有机肥;建议各地支持推广使用固体成型燃料直接取暖,实现对难以集中收集的农林废弃物的加工利用。通过实现农村生物质能开发利用的健康发展,未来可大幅拓宽惠农渠道,吸纳更多农村居民就业,提供打折电力、低价生物天然气或有机肥等。(作者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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