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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汽车2023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国际能源网获悉,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于2024年3月22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授权董事会秘书李红栓女士主持召开,参加本次会议的持有人共计24人,代表公司2023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份额4,480,000份,占公司2023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92.7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3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4,480,00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100%;反对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0%;弃权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0%。

原文如下: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或“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于2024年3月22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授权董事会秘书李红栓女士主持召开,参加本次会议的持有人共计24人,代表公司2023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份额4,480,000份,占公司2023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92.7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3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持有人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持有人逐项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公司2023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3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顺利进行,保障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提高本员工持股计划日常管理的效率,根据《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同意设立公司2023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负责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代表持有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管理委员会由5名委员组成,设管理委员会主任1名,管理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表决结果:同意4,480,00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100%;反对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0%;弃权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0%。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2023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会议选举李红栓女士、张苏杰女士、李瑞峰先生、王远力先生、陈晓亮先生为公司2023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管理委员会选举李红栓女士为管理委员会主任,任期与公司2023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4,480,00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100%;反对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0%;弃权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0%。

3、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2023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2023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3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进行,根据《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持有人会议授权管理委员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事宜,具体授权事项如下:

(1)负责召集持有人会议;

(2)代表全体持有人监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

(3)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授予事宜;

(4)代表全体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管理员工持股计划资产;

(5)管理员工持股计划权益分配,在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决定标的股票的处置方式、出售、分配等相关事宜;

(6)管理委员会可聘请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为员工持股计划提供相关咨询服务,负责与专业咨询机构的对接工作;

(7)代表员工持股计划对外签署相关协议、合同;

(8)决定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收回份额的处置方式;

(9)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继承登记;

(10)持有人会议授权的其他职责;

(11)相关法律法规及本计划约定的其他应由管理委员会履行的职责。本授权自公司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批准之日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终止之日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4,480,00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100%;反对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0%;弃权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0%。

特此公告。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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