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能源网获悉,1月30日,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对《关于贯彻落实<河南省绿色建筑条例>有关工作的通知(第二次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通知提出,全市城市规划区域范围内新建民用建筑(农民自建住宅除外)继续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鼓励建设高星级绿色建筑。其中下列建筑应当执行星级绿色建筑标准:
1.保障性住房、建筑面积大于10万平方米的住宅小区应当按照一星级及以上等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
2.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国有资金参与投资建设的公共建筑、单体建筑面积达到2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大型公共建筑应当按照二星级及以上等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鼓励其他公共建筑按照一星级及以上等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
3.鼓励超高层建筑、超限高层建筑、纪念性建筑按照三星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
对星级绿色建筑标识项目进行奖励。对获得星级绿色建筑标识的项目进行通报表扬,并按相关规定给予信用加分。根据财政实际情况,对郑东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中原区、二七区、金水区、管城回族区、惠济区行政区域范围内获得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项目(政府投资性项目除外)给予相应奖补。
原文如下:
关于公开征求对《关于贯彻落实<河南省绿色建筑条例>有关工作的通知(第二次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绿色发展理念,全面推进我市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规范绿色建筑活动,在根据各单位第一次反馈意见建议进行修改完善的基础上,形成了《关于贯彻落实<河南省绿色建筑条例>有关工作的通知(第二次征求意见稿)》,现再次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1月30日至2024年2月5日。请各单位认真研究有关内容,有关意见建议可以电子邮件、信件等形式反馈,邮件和来函请注明“《关于贯彻落实<河南省绿色建筑条例>有关工作的通知(第二次征求意见稿)》”和联系人、联系方式。
邮箱:zzscxjsjjnkjc1508@163.com
邮寄地址:郑州市中原区淮河西路25号郑州市城乡建设局1508室
邮编:450006
联系人:杨锦雷 67188928
附件:关于贯彻落实《河南省绿色建筑条例》有关工作的通知(第二次征求意见稿)
2024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