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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公共机构新能源车充电设施建设将“提速”

今后,安徽全省各单位应结合职工充电需求,加强对燃油车与电动汽车的分类停车引导,有效解决燃油车占用充电车位问题。记者从安徽省发改委能源局获悉,全省下发了《关于加快公共机构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将为营造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创造良好环境。

  《通知》要求各级公共机构要统筹考虑单位和职工购买新能源汽车需求,坚持市场化原则,在单位内部停车场加快配建相应比例充电设施,或者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到2020年,单位内部停车场配建充电设施比例不低于10%。另外优先建设成本相对较低的交流慢充,根据实际需求配建一定比例快充。

  同时,各地发展改革部门要督促电网企业,加快供电能力不足的配电网改造升级,为充电基础设施接入电网提供便利服务,同时,挖掘单位充电设施为社会公众服务的潜力。

  安徽省能源局相关人士透露,目前省行政中心率先垂范,在北门停车场已建充电基础设施的基础上,将进一步加快推进行政中心内部停车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营造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的有利环境。

  下一步,安徽全省还将加大充电设施建设政策支持力度。凡有条件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的省直单位,经申请和论证通过,省公共机构节能专项资金将给予一定支持,并在申报国家和省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时给予一定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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