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广西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计划到2025年底,广西累计建成充电基础设施29.5万个,车桩比保持不低于2.3∶1。严格落实住宅小区配建停车指标,新建住宅小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
截至2020年底新能源车推广应用15.69万辆
截至2020年底,广西新能源汽车累计推广应用15.69万辆,占全区汽车保有量的2.1%,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75%)。其中,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较高的是柳州市、南宁市和桂林市,分别为8.35万辆、2.63万辆和1.26万辆,其他市推广相对较慢,保有量为1000~4600辆。
截至2020年底,全区累计建成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基础设施3.05万个,新能源汽车保有量与公共充电桩数量比例为5.14∶1,优于全国平均水平(6.1∶1),加上各类自用充电插座后,全区充电基础设施约6.82万个,车桩比达到2.3∶1,优于全国平均水平(2.93∶1)。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攻坚行动方案》,从2019年10月1日至2020年底,全区计划新建充电桩11350个,实际建成22243个,完成率达到196%。公共充电桩建成规模较大的是南宁市、柳州市和桂林市,分别建成7156个、6252个和2325个。
尽管广西“十三五”期间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存在充电基础设施结构性供给不足、建设布局不均衡、充电设施资源整合和信息互联互通滞后等问题。
计划到2025年累计建成充电基础设施29.5万个
《规划》提出,“十四五”期间,全区规划新建公共充电桩8万个(包括快充桩2.7万个、慢充桩5.3万个),新建自用充电设施14.7万个。到2025年底,广西累计建成充电基础设施29.5万个,其中公共充电桩11.05万个,自用充电设施18.45万个,可满足约67.89万辆新能源汽车充电需求,车桩比保持不低于2.3∶1。建成与新能源汽车保有量相适应的车桩相随、适度超前、智能高效的城乡公共充电基础设施服务网络体系,满足全区电动汽车充电服务需求。
此外,广西计划新增推广新能源车共计52.2万辆。其中,新增数量最多的是柳州市、南宁市,分别为9.44万辆、7.78万辆。南宁市规划新建充电桩总量在全区排首位,达到12300个。
新建小区100%建设充电桩或预留安装条件
充电桩主要分为公用和自用两大类,《规划》对配置原则进行了明确。
公共充电桩方面:
自治区级机关(含中直驻邕单位)、国有企业停车场按不低于停车位比例10%配建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
一类、二类高速公路服务区小客车停车位按不低于20%的比例建设充电基础设施,宜优先配置快充。
大型城市综合体、商场、超市、文体场馆、医院、宾馆以及交通枢纽(包括高铁站、机场、公交和出租站场、道路客货运站场、港口码头)、驻车换乘、城市道路等公共停车场按不低于停车位20%的比例配置充电基础设施。
A级旅游景区按不低于停车位10%的比例建设充电基础设施;AAA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应设立电动汽车专用充电区域,建设充电基础设施的停车位比例不低于20%,结合景区实际场地情况执行。旅游景区宜优先配置快充。
鼓励园区规划配建充电基础设施,并作为申报国家级和自治区级园区的优先条件。新建园区应按不低于车位15%的比例同步规划建设充电基础设施。
自用充电桩方面:
新建小区按停车位满足1∶1预留充电基础设施安装位置和容量。积极推进现有居民区停车位的电气化改造,对具备改造条件的老旧小区,鼓励按停车位不低于10%的比例配建充电基础设施。严格落实住宅小区配建停车指标,新建住宅小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