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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推动气电、太阳能热发电与风电光伏融合发展,加快光热发电等技术创新

近日,国家能源局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6274号建议【关于双碳战略下区域能源结构调整转型的建议】的答复中提及光热发电

答复指出,下一步将加快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促进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其中,要提升电力系统灵活调节能力。全面实施煤电机组灵活性改造,因地制宜建设天然气调峰电站和发展储热型太阳能热发电,推动气电、太阳能热发电与风电、光伏发电融合发展、联合运行。

加快推进抽水蓄能电站建设,推动已纳入规划、条件成熟的抽水蓄能电站开工建设。加快新型储能技术规模化应用,大力推进电源侧、电网侧、用户侧储能发展。大力提升电力负荷弹性,加强电力需求侧响应能力建设,力争到2025年,电力需求侧响应能力达到最大负荷的3%~5%。

此外,将推动可再生能源技术创新和体制改革。狠抓绿色低碳技术攻关,巩固提升风电、光伏发电技术优势,加快大型风电机组、深远海域风电、高效率光伏电池、光热发电等技术创新。

下为答复全文:

国家能源局关于双碳战略下区域能源结构调整转型的建议答复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6274号建议的答复

国能建规划〔2022〕34号

您提出的关于双碳战略下区域能源结构调整转型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加快能源结构转型升级、促进区域能源协调发展是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必然要求,对于落实碳达峰碳中和部署、构建现代能源体系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在“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指引下,我国能源生产消费低碳转型成效显著,2021年天然气、水电、核电、新能源发电等清洁能源消费比重提升至25.5%,比2012年提高了约11个百分点。区域能源资源配置能力显著增强,“西电东送、北煤南运、西气东输”的能源流向格局进一步优化。近期,我局会同有关部门印发了《“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关于完善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的意见》《关于促进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等政策文件,对今后一段时期推动我国能源结构调整作了系统部署。

一、关于促进煤炭清洁高效开发利用

煤炭是我国的主体能源,攸关国计民生和能源安全。近年来,我局加快推动煤炭和煤电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煤矿绿色智能化水平大幅提升,2021年全国120万吨/年及以上大型煤矿产量占80%以上,清洁煤电供应体系加快形成。下一步,我们将立足以煤为主的基本国情,统筹推进煤炭清洁高效生产和利用。

一是优化煤炭开发布局。统筹资源禀赋、市场区位、环境容量、输送通道等因素,以发展先进优质产能为重点,有序布局建设资源条件好、竞争能力强、安全保障程度高的大型现代化煤矿,增强全国煤炭跨区域供应保障能力。同时,结合煤炭生产、运输和需求格局,构建煤炭供应保障长效机制,优化调整煤炭运输结构,提升重点煤炭供应保障基地跨区域调运能力,满足重点地区、重点时段民生用煤保障的运输需求。

二是加快煤炭产业升级改造。智能化建设方面,加快推动智能化技术与煤炭产业深度融合,针对不同煤层赋存条件、不同灾害类型,分类分级开展智能化煤矿建设,实现煤矿“减人、增安、提效”。绿色发展方面,推动煤炭企业实施清洁生产,鼓励煤矿采用井下充填技术处置煤矸石,减少煤矸石排放量,有条件的地区力争做到矸石不外排;坚持煤矿瓦斯先抽后采、应抽尽抽,推广矿区煤层气地面预抽、采空区和关闭煤矿煤层气抽采,构建井下瓦斯抽采与地面煤层气开发相结合的瓦斯综合治理体系。

三是推进煤电高效清洁发展。根据发展需要合理建设先进煤电,新建项目优先采用大容量、高参数、低能耗、调节能力好的发电机组。优化提升存量煤电机组结构,按照延寿运行、淘汰关停、“关而不拆”转应急备用等方式分类处置,逐步有序淘汰煤电落后产能,加大力度规范管理和整治燃煤自备电厂。大力实施煤电节能降碳改造、灵活性改造、供热改造,提升煤电机组清洁高效水平和促进新能源大规模发展。

二、关于优化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与布局

近年来,我国可再生能源实现跨越式发展,2021年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历史性突破10亿千瓦,风电、光伏发电、水电、生物质发电装机规模连续多年稳居世界第一。下一步,我们将加快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促进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

一是推动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发展。坚持集中式和分布式开发并举,推进建设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加快分布式新能源发展。在“三北”地区优化推动风电和光伏发电基地化规模化开发,在西南地区统筹推进水风光综合开发,在中东南部地区重点推动风电和光伏发电就地就近开发,在东部沿海地区积极推进海上风电集群化开发,稳步推动生物质能多元化开发,积极推动地热能规模化开发,稳妥推进海洋能示范化开发。

二是提升电力系统灵活调节能力。全面实施煤电机组灵活性改造,因地制宜建设天然气调峰电站和发展储热型太阳能热发电,推动气电、太阳能热发电与风电、光伏发电融合发展、联合运行。加快推进抽水蓄能电站建设,推动已纳入规划、条件成熟的抽水蓄能电站开工建设。加快新型储能技术规模化应用,大力推进电源侧、电网侧、用户侧储能发展。大力提升电力负荷弹性,加强电力需求侧响应能力建设,力争到2025年,电力需求侧响应能力达到最大负荷的3%~5%。

三是推动可再生能源技术创新和体制改革。狠抓绿色低碳技术攻关,巩固提升风电、光伏发电技术优势,加快大型风电机组、深远海域风电、高效率光伏电池、光热发电等技术创新。加强新型储能、氢能等前沿技术研究,推动储能成本持续下降和规模化应用,开展可再生能源制氢示范。完善绿色低碳体制机制,推动可再生能源发电有序参与电力市场交易,试点开展绿色电力交易。健全分布式电源发展新机制,破除能源新模式新业态在市场准入、投资运营、参与市场交易等方面存在的体制机制壁垒。

三、关于强化跨区域电力输送能力建设

我国能源生产和消费逆向分布特征明显,中东部是主要的能源消费地区,而重要能源基地主要分布在西部地区,优化能源发展布局和流向意义重大。“十四五”时期,我们将优化能源开发利用布局,发挥能源富集地区战略安全支撑作用,加大能源就近开发利用,优化能源输送格局,创新电网结构形态和运行模式。

一是加强跨省区输电通道建设。推动建成投产一批、开工建设一批、研究论证一批多能互补输电通道。结合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规划建设情况,协调推动相关跨省跨区输电通道前期工作,力争早日具备核准建设条件。同时,进一步优化完善各区域特高压交流网架,不断提升新能源外送供应水平和电力安全保障能力。

二是完善区域电网主网架结构。构建规模合理、分层分区、安全可靠的电力系统,坚持以区域电网为基础、区域之间异步互联的全国联网格局,坚持跨区长距离大型输电通道以直流为主,通道送电容量充分考虑受端电网承受能力,提升电力系统本质安全。推动各区域内部主网架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延伸加强,实现各级电网协调均衡发展,各自形成清晰、合理的主网架结构,满足电力潮流交换需求,有效支撑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三是推动配电网升级改造和智能电网建设。结合国家乡村振兴战略及新型城镇化建设,优化完善配电网网架结构,建设更好满足负荷增长、分布式电源接入和新能源消纳的配电网。持续推进配电网智能化改造,提高装备标准化和配电自动化水平。加快智能电网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智能化技术在电力系统的广泛应用,建立多种能源联合运行调度机制,不断提高调度智能化、自动化水平。积极发展以消纳新能源为主的智能微电网,实现与大电网兼容互补。

四、关于加快生产和生活方式绿色转型

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系统性变革,需要加快推动生产生活方式绿色低碳转型。2021年10月国务院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提出重点实施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行动、绿色低碳全民行动等“碳达峰十大行动”,对生产生活方式绿色低碳转型作了系统部署。下一步,我们将组织实施好各项重点行动。

一是加强工业领域节能和能效提升。加快节能工艺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强化工业节能监察和节能诊断服务,促进工业领域节能提效和绿色低碳发展。持续实施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光伏制造、锂离子电池等行业规范,推动相关产业合理规划布局和健康有序发展。进一步完善工业节能与绿色制造标准体系,开展能效对标达标和能效“领跑者”行动,优化完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政策。

二是构建绿色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将绿色低碳理念贯穿于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运营和维护全过程。以实施绿色公路建设为载体,加快推进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公路路面材料循环利用新技术的研发推广力度。深入实施多式联运示范工程,持续推进铁路专用线建设、大宗货物运输“公转铁”“公转水”等重点任务。积极推动新能源汽车在城市公交等领域应用,鼓励重载卡车、船舶领域使用LNG等清洁燃料替代。实施港口岸电、空港陆电改造,加强交通运输行业清洁能源供应保障。

三是实施绿色低碳全民行动。在全社会倡导节约用能,增强全民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引导形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坚决遏制不合理能源消费。深入开展绿色低碳社会行动示范创建,营造绿色低碳生活新时尚。大力倡导自行车、公共交通工具等绿色出行方式。大力发展绿色消费,推广绿色低碳产品,完善节能低碳产品认证与标识制度。完善节能家电、高效照明产品等推广机制,以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等区域为重点,鼓励建立家庭用能智慧化管理系统。

感谢您对国家能源工作的关心和理解,希望今后能得到您更多的支持和指导。

国家能源局

2022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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