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杭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公开征求《关于加快推进绿色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意见》明确提出奋斗目标为到2025年,绿色能源产业发展规模质量、创新能级、应用推广水平显著提升,积极打造长三角地区绿色能源产业发展新高地、技术创新策源地、示范应用先行地,实现规模以上工业产值突破3000亿元,在全球产业分工和价值链中的地位明显提升。
清洁低碳、安全高效、智慧融合的现代能源体系加快建设,建成一批绿色能源示范项目,全市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占本地发电总量的比重不低于50%,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不低于20%。
《意见》同时指出要超前布局新兴能源产业。在光热发电领域,重点突破太阳能聚光发电系统关键设备、蓄热系统关键设备及专用高效膨胀动力装置,加快发展分布式太阳能冷热电联供发电系统关键设备。
在临平区,大力发展大型风机等绿色能源发电装备、锂离子电池、全钒液流电池等新型储能电池;加快发展系列化高效节能电机电器、余热回收装备等节能环保装备,超前布局熔盐储能、光热发电等领域。
支持企业提质发展。统筹实施“雄鹰”“鲲鹏”行动,支持绿色能源龙头企业成长为具有全球竞争优势企业,力争到2025年培育“雄鹰”“鲲鹏”企业各10家。组织认定一批链主企业和链主伙伴企业,以产业链整体提升带动龙头骨干企业、产业链上下游核心关联企业做大做强做优,支持企业上市发展。对年营收首次达到500亿元、200亿元、100亿元、50亿元、10亿元、5亿元和“小升规”的企业,按有关政策给予奖励。
大力推进储能应用场景建设。每年组织认定不超过3个技术先进、管理规范、对本地产业发展带动性强的“光(风、氢、水)储充一体化”示范项目,按照不超过项目实际投资额(设备、外购技术及软件投入)的30%对投资主体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
强化节能环保装备推广应用。加快高效加热、余热余压回收利用等先进节能技术装备在建材、化工、化纤、纺织等高耗能行业应用,推动落实一批工业节能降碳技术改造项目。支持园区、工厂充分利用建筑屋面、空旷地面安装光伏、风电、储能等新能源发电和应用设施,将工业园区、工厂配建新能源项目和开展节能降碳技术改造作为评价认定绿色低碳工业园区、工厂的重要依据,对获评2022-2025年度国家级、省级、市级绿色低碳工厂的,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奖励(进档的予以补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