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新能源发电总装机已经超过7亿千瓦,新能源整体装机规模、利用水平、技术装备、产业竞争力迈上新台阶。
能源电力碳达峰碳中和需要坚持先立后破,传统能源逐步退出要建立在新能源安全可靠替代的基础上,要求新能源不管作为低碳能源还是战略性新兴产业都需尽快“立”住,充分发挥新能源在能源保供增供中的作用,促进新能源及相关产业高质量发展。
充分发挥新能源在能源保供增供中的作用,实现能源“立”
一是以安全保供为前提。按照“常规电源保供应、新能源调结构”的思路,推动传统能源与新能源优化组合,统筹好新能源、常规电源和其他灵活性资源的发展,保障电力系统供需平衡。
二是源网荷储协同促消纳。加大调峰调频电源建设及改造力度,更大程度发挥电网平台和枢纽作用,充分发挥需求侧资源平衡调节作用,推动新型储能快速发展,协同开发挖掘电源、电网、用户、储能的灵活调节能力促消纳。
三是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持续扩大新能源发电规模,在“三北”地区大力推动新能源集中式规模化开发与外送,在东部沿海地区积极推进海上风电集群化开发。加强受端地区分散式新能源开发利用,在中东南部地区重点推动风电和光伏发电就地就近开发。
四是持续优化新能源发电结构。加大太阳能发电在新能源发电中的占比,加快开发西部北部光热发电基地。中远期,包括光热发电在内的太阳能发电基地建设,将在西北地区及其他有条件的区域持续扩大规模,成为能源供应保障的主要支撑。
促进新能源及相关产业高质量发展,实现产业“立”
一是实现能源碳达峰碳中和的主要途径。大力发展新能源及相关绿色低碳产业,实现碳达峰前新增电力需求主要由新能源等非化石能源发电满足,碳达峰后新增电力需求全部由以新能源为主的非化石能源发电满足,同时存量化石能源发电被逐步替代。
二是促进实现高水平的自立自强。加快新能源及相关关键核心技术创新应用,提高核心技术竞争力,加强设计和标准的对外输出,抢占全球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创新链和价值链的制高点。
三是带动产业链经济链升级。加强新能源创新链与产业链的对接,巩固提升新能源全产业链竞争力,打造新能源相关战略性全局性产业链,增强新能源产业链对整体经济链的带动作用。
四是助力国家重大战略实施。推动新能源产业在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实现全民参与和共享发展、促进产业转型与产业转移、发挥生态效益等方面发挥广泛牵引和赋能作用,助力西部大开发、东北振兴、乡村振兴、新型城镇化等国家重大战略实施。
因地制宜开发利用,构建新能源供给消纳体系
统筹两个“立”住,就是要统筹新能源发电和新能源产业,两者不能割裂来看,需要在一个架构下、沿着一套逻辑进行顶层设计。具体来看,新能源产业需要由目前产业链上游组件大比例参与国际市场,向依靠产业链下游电站开发促进国内内需潜力释放和发展立足点放在国内进行调整,即锚定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大力提高新能源发电规模,发挥新能源的保供增供作用。新能源供给消纳体系需要聚焦新能源产业在国内大循环中的广泛牵引作用,重点围绕新能源产业链下游电站发力,以稳定供应的清洁低碳电力高效支撑经济活动及产品服务全面脱碳,依靠国内大市场稳固我国新能源产业优势。
具体来看,新能源供给消纳体系需要重点结合我国新能源资源禀赋、区域重大战略、区位优势和电网区位条件等,因地制宜优化新能源开发利用模式。
模式一:重点结合产业西移下新能源产业布局调整、“太阳能发电+荒漠化治理”、西电东送促进共同富裕等战略的新能源开发利用模式。典型是西部北部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光电基地。这种模式结合了西部大开发战略下新能源相关产业在西部北部地区加速布局,并且能够通过光电治沙等手段充分发挥新能源的生态环境效益和生态治理效益。此外,此类大型风光电基地的西电东送还将促进东中部地区加速脱碳,通过电力传输和交易实现东西帮扶、促进缩小区域发展差距。中远期,大型风光电基地将从目前以煤电为支撑调整为以调节灵活、支撑能力强的光热发电为支撑,服务西部北部本地清洁转型。这种模式考虑我国新能源资源主要分布于西部北部的禀赋,将在近、中、远期得到持续发展,需要关注大规模集中送出和利用的问题。
模式二:重点结合乡村振兴和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战略、用户侧电力应急能力和供电可靠性提升等的新能源开发利用模式。典型是在东中部发展大规模分布式新能源。这种模式主要承接了国家乡村振兴、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等战略部署,重点推动村集体、县城主体以多种方式参与到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中,从而产生拉动就业、提高收入等广泛经济社会效益,比如村集体依法利用存量集体土地通过作价入股、收益共享等机制进行参与。分布式新能源的重点开发利用模式还包括应用于工业、建筑、交通领域的微电网、源网荷储一体化、光伏建筑一体化、综合能源等项目,从而促进电力应急能力提升和供电可靠性提高。考虑中东部分布式新能源资源难以完全支撑本地新增电力需求,这种模式主要在近、中期得到充分发展。
模式三:重点结合经略海洋下的海洋强国建设、海洋蓝色经济发展等战略,以及培育东部沿海风电产业发展与产业输出等综合目标的新能源开发利用模式。主要是在东部沿海发展以海上能源岛、一体化利用为重点的海上风电基地。这种模式考虑“一带一路”国际合作与产业输出要求下的东部沿海风电产业发展,符合我国海洋强国建设背景下维护国家海洋权益等多方面要求,满足东部地区加快推进现代化、发展新兴产业、扩展海洋蓝色经济的需求。重点推进具有海上能源资源供给转换枢纽特征的海上能源岛和综合海洋能、储能、制氢、海水淡化等多种能源资源转换利用一体化设施,提高海上风电利用效率,并且满足我国海洋产业集群和海洋综合治理体系发展需要。考虑海上风电特别是远海风电的技术经济性逐渐提高,这种模式主要在中、远期得到充分发展。
(作者丨 冯君淑 伍声宇 张晋芳
作者单位丨国网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