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能源网记者获悉,近日,佛山市商务局发布关于征集《佛山市2021年-2022年支持汽车销售企业扩大销售规模及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意见的公示。《方案》拟对汽车销售企业扩大汽车销售规模进行奖励,最高奖励100万元;对符合申报条件的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新车、汽车更新换代及集体采购新能源汽车,在动力补给、停车、通行等使用环节给予综合性补助,每辆补助最高达2万元。
购买新能源汽车(即新登记车牌为渐变绿牌或黄绿双拼牌,下同):
(1)10万元(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中的价税合计数,下同)以下新车:每辆补助人民币5000元;
(2)10万元(含)-30万元新车:每辆补助人民币10000元;
(3)30万元(含)以上新车:每辆补助人民币15000元。
《方案》指出政策期内,佛山号牌车主售卖或报废注销旧车,且购买新能源新车的:
(1)10万元以下新车,每辆合计补助人民币7000元;
(2)10万元(含)-30万元新车,每辆合计补助人民币12000元;
(3)30万元(含)以上新车,每辆合计补助人民币17000元。
政策实施期内(新购或二手迁移)登记到车主名下的车辆,如车主再作售卖,该车辆不能作为旧车参与申请汽车更新换代补助。同一辆旧车,政策期内仅能参与一次汽车更新换代补助项目的申请,重复申请无效。
《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截止至2022年11月9日。
原文如下:
佛山市商务局关于征集《佛山市2021年-2022年支持汽车销售企业扩大销售规模及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工作方案》意见的公示
为支持汽车销售企业扩大销售规模,加快推进汽车消费市场转型升级,推动新能源汽车消费,同时为应对疫情冲击,提振消费信心,我局经过反复修改完善,形成了《佛山市2021年-2022年支持汽车销售企业扩大销售规模及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其中,《工作方案》中新能源汽车购车、申请、申诉及旧车售卖、注销等时间均为初定时间,以最终发布的文件所定时间为准。另,我局于8月3日发布的《佛山市商务局关于征集<佛山市2021-2022年支持汽车销售企业扩大销售规模及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资金申请工作指引>意见的公示》同步作废。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工作方案》修改意见。各单位、个人如有修改意见,请于2021年8月13日前通过电子邮箱反馈至我局。
公示时间:2021年8月5日至8月13日
电 话:0757-83281146
电子邮箱:gnmyk@fscom.foshan.gov.cn
附件:佛山市2021年-2022年支持汽车销售企业扩大销售规模及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佛山市商务局
2021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