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光伏制造 锂离子电池 印制电路板行业规范公告工作的通知
各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为加强我区光伏制造、锂离子电池和印制电路板制造行业管理,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发展,按照工信部《关于开展光伏制造 锂离子电池 印制电路板行业规范公告工作的通知》(工电子函﹝2019﹞75号)要求,我厅组织全区相关企业开展规范公告申报及已公告企业自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公告申报工作
(一)光伏、锂离子电池和印制电路板制造企业申报条件以《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2018年本)》、《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18年本)》和《印制电路板行业规范条件》(2018年工信部第71号公告)为准;申报材料编写以《光伏制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和《印制电路板行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2018年工信部第71号公告)规定的内容为准。
(二)以上三个《行业规范条件》和《公告管理暂行办法》文件均可在工信部网站下载,请企业依据上述文件要求自愿申报。
二、 已公告企业自查工作
(一)各盟市工信局对属地内已列入光伏制造行业规范公告名单的企业(见附件),指导其开展2018年度生产运营情况自查并完成自查报告。同时企业自查报告通过线上“光伏行业运行监测和项目管理平台”(pv.miit.gov.cn)报送。提交时间:截止到2019年4月15日。
(二)工信部将企业自查报告作为是否撤销或延续其公告名单资格的重要依据,请相关企业务必认真对待。
三、 新申报企业材料的提交
(一)光伏、锂离子电池和印制电路板制造企业提交申报材料途径:公告申报材料企业需提供纸质文件3份,由盟市工信局核实、汇总后,报送自治区工信厅科技电子处。同时,光伏制造企业通过“光伏行业运行监测和项目管理平台”(pv.miit.gov.cn)进行同步在线申报,锂离子电池制造企业通过“锂离子电池行业公共服务平台”(www.ldchy.cn)进行同步在线申报。
(二)纸质文件提交时间:截止到2019年4月8日。
请各盟市工信局高度重视、严格把关,帮助、指导企业做好申报工作和企业自查报告编写工作。
联 系 人:武震宇,闫勇勇
联系电话:0471-6965385、0471-6944628
地 址:呼和浩特市敕勒川大街19号财政厅大楼1804室
邮 编:010089
附件:已列入国家光伏制造行业规范公告企业名单
附件下载:
附件1:附件+++关于申报光伏制造+锂离子电池+印制电路板行业规范公告工作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