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能源网获悉,2月1日,六安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放宽部分中型厢式货车通行措施》的通告,通告明确:整车长度不超过6米、宽度不超过2.2米、高度不超过2.8米的中型厢式货车,以及车辆外廓尺寸符合上述条件的新能源中型厢式货车,全天24小时均可在各县区及六安市中心城区道路范围通行,不需要申办城市货车通行码。
原文如下:
关于进一步放宽部分中型厢式货车通行措施的通告
为持续优化改进城市物流配送车辆通行管理工作,便利物流配送车辆在城市道路通行,更好保障物流畅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规定,决定在现行通行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放宽部分中型厢式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车长度不超过6米、宽度不超过2.2米、高度不超过2.8米的中型厢式货车,以及车辆外廓尺寸符合上述条件的新能源中型厢式货车,全天24小时均可在各县区及六安市中心城区道路范围通行,不需要申办城市货车通行码;其他类型黄牌货车禁限行规定不变。
二、其他黄牌货车因生产生活、重点工程建设等需要,确需在禁限行区域、路段、时段通行的,可通过“交管12123”APP提前申领城市货车通行码,按核准的时间、路线通行。
三、本通告适用于霍邱、舒城、金寨、霍山县及叶集区城区道路,各县区不再另行发布通告。
四、本通告自2024年2月5日起实施。
六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4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