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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结构调整箭在弦上 碳税开征在路上?

  近日,财政部财科所课题组日前发布《中国开征碳税问题研究》报告称,可以考虑在未来五年内开征碳税,并具体提出我国碳税制度的实施框架。在一些发达国家讨论实施碳税以减少二氧化碳排放之际,我国是否到了征收“碳税”时机也引发了专家的讨论。

  报告称,目前,中国的宏观经济受到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经济增长呈现出下滑的趋势,这将导致碳税的开征时间的延迟。从促进民生的角度出发,对于个人生活使用的煤炭和天然气排放的二氧化碳,暂不征税。

  专家们指出,从长远来看,开征碳税有利于我国能源结构调整,但由于征收该税种还涉及到较多问题,短期内开征可能性不是很大。对于法德等国近日呼吁开征碳关税的做法,专家们也表示,我国应对碳关税的压力越来越大,征收碳税不失为一种应对的好办法。

  利于能源结构调整

  社科院财政与税收研究室助理研究员汪德华认为,征收碳税,既可以增加财政收入,又可以纠正企业和居民使用资源的行为,因此是十分有必要的,而且从现有税制来看,这一类税种还比较欠缺,现行税收制度,更突出的是增加财政收入的职能,而没有充分发挥改善资源配置的作用。

  清华大学全球气候变化研究所副所长刘德顺对记者说,我国在节能减排上现在已经做了很多有成效的工作,现在国家又提出要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和核能,再加上碳税这样的财政措施,可以和其他降低能耗的措施相辅相成。

  “中国是能源储备不算很充裕的国家,节能减排是一个既定国策,也是一个长远目标。”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说,通过开征碳税来提高基础能源价格,可以使能源结构更加合理,让全民形成节能意识,另外对垄断行业进行征税,用这部分收入所得来治理环境也是顺理成章的。

  国家发改委能源所此前发布《2050中国能源和碳排放报告》也指出,开征碳税对抑制能源价格可能会产生积极作用。

  短期内开征可能性不大

  对于目前是否为征收碳税的时机,社科院工业经济研究所能源经济研究室副主任朱彤认为,由于征收碳税涉及方方面面,因此短期内应该不会开征。

  “不是想征就可以征的。” 朱彤说,现阶段如果开征碳税,还有一些问题有待解决,比如碳税应该征多少,其他国家是否认同我国的征收标准等。

  “我们与发达国家处于不同的发展阶段,发达国家之所以呼吁征收碳税和碳关税,实际上也是在逼发展中国家承诺减排。而我国目前还没有能力做出这样的承诺。”朱彤指出。

  刘德顺也持相同观点,“是否开征碳税要从一个更大的背景来考虑。”他说,征收碳税的话,企业需要付出更多的钱,因此是否开征碳税,需要对宏观经济、产业发展等做更全面的研究。

  “另外,如果把碳税作为一种国家的政策,在某种意义上,会被看作是做出了减排承诺。”刘德顺说,目前,从人均GDP来看,我国还属于发展中国家,尽管在行动上积极地应对全球气候变化,但是还没有条件做出政治上的减排承诺,因此,推出碳税时机也应当考虑到这一点。

  建议开征碳税应对碳关税

  在当前经济形势下,贸易保护主义抬头已经成为共识,除了显性的贸易保护措施外,不少专家担心西方国家在气候变化问题上对中国施加压力,而征收碳关税实际上就是一种隐性的贸易保护措施。

  商务部研究院美洲与大洋洲研究部主任刘伟对记者表示,自金融危机以来,贸易摩擦不断增多,更值得注意的是,现在有很多隐性的贸易保护主义日渐抬头,比如美国、欧洲等国拿环保、气候之名实行贸易保护,“碳关税”就是典型的以环保为名行贸易保护之实。

  国家发改委对外经济研究所主任张建平认为,征收“碳关税”不仅违背了WTO的自由贸易原则和“最惠国待遇”原则,还违背了《京都议定书》确立的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气候变化领域“共同而有区别的责任”原则。“碳关税的提出和实施,是打着绿色旗号的贸易保护主义,将对发展中国家经济造成极大的打击。”

  面对其他国家征收碳关税的压力,国民经济研究所所长樊纲指出,“光说‘不’是不够的,要有实际的措施来加以应对。”他认为,如果我们国家征收了碳税,美国再征碳关税就变成了双重征税。现在WTO已经认定,碳关税是合法的,符合WTO原则的;而双重征税是违反WTO协议的。我国如果开征碳税,可以降低美国征收碳关税议案通过的可能性。

  樊纲称,中国如果征收碳税则要针对全部产品,这样将使得产品增加碳成本,并导致国内产品价格的提高,“可能会让经济蒙受一定的损失,但这有助于中国的结构调整,从长远来看,是有利于经济增长的。”樊纲表示,从整体上来看,经济增长和就业增长也不一定会有很大损失。同时,我国还可以在征收碳税的同时,降低企业所得税和企业支付劳保的费率,这样企业的综合成本并没有提高。

  汪德华也建议,相关部门可以把碳税收入用于补贴企业节能研究,以降低企业因为碳税而增加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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