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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鼓励西部等光照条件好的地区使用太阳能热发电作为调峰电源

4月18日,国家能源局官网发布了《<关于促进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案例解读》第二、三章。

通知在“加快构建适应新能源占比逐渐提高的新型电力系统”部分指出,近年来,我国新能源实现了跨越式发展,装机规模稳居全球首位。同时,大规模高比例新能源接网和消纳对电力系统提出了新的挑战,需要加快规划建设新型电力系统,满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电力需求。

通知表示,要全面提升电力系统调节能力和灵活性,涉及主要政策点1如下:完善调峰调频电源补偿机制,加大煤电机组灵活性改造、水电扩机、抽水蓄能和太阳能热发电项目建设力度,推动新型储能快速发展。研究储能成本回收机制。鼓励西部等光照条件好的地区使用太阳能热发电作为调峰电源。

《实施方案》特别提出,鼓励西部等光照条件好的地区使用太阳能热发电作为调峰电源。光热发电最小技术出力可达到额定功率的15%—20%,出力响应速度堪比燃气发电,具备频繁启停的能力。

此外,光热发电还可提供转动惯量,且具备成本低、安全性高的长时储热系统。借助于光热发电以上诸多优异的调节能力,光热发电与风电、光伏等新能源融合发展可成为新能源开发利用的重要模式。

在沙漠、戈壁、荒漠地区的大型新能源基地,光热发电可作为调峰电源与风电、光伏打捆,探索通过规模化的储热发电代替火电和电储能,实现支撑高比例新能源的外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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