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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银:光伏发电统一定价对制造商利润无显著影响

德意志银行8月1日发布研报指出,发改委制定统一太阳能光伏发电标杆上网电价后,恢复组件制造商利润率水平并不会产生显著影响。

国家发改委1日宣布,太阳能光伏发电实行统一标杆上网电价。对于2011年7月1日前批准通过,将于12月31日完工的太阳能光伏项目,其电价设定在每度1.15元(含增值税)。而对于7月1日之后获批,或7月1日前批准但未能在12月31日完工的太阳能光伏项目,除增值税后的电价设为每度1元(电价维持在每度1.15元的西藏地区除外)。太阳能光伏并网发电定价将根据未来投资成本和技术更新进行相应调整,而对于金太阳计划项目和特许权招标项目,并不实行这一定价。

德银预计,可再生能源附加费在目前每度0.004元的基础上将有所提高,以为此后的太阳能新项目提供足够的资金支持。

德银认为,市场将对该消息作出积极反应,但光伏发电统一定价政策对组件制造商盈利水平的恢复并不会产生显著影响。

德银估计,若电池组件销售均价为每瓦9元(含增值税),即每瓦1.2美元(不含增值税),地区每年使用时长为2000小时,则每度1.15元(含增值税)的电价,意味着项目内部收益率仅为中高个位数水平。

德银认为,需求可能的回暖将为行业带来交易机会。然而,由于供应将保持相对充裕,销售均价反弹强度并不足以使低端制造商恢复其盈利能力,因此,投资者应审慎选择。

个股方面,德银推荐低成本中国领先股,给予天合光能(NYSE:TSL)“买入”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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