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联合新奥能源收购中国燃气(下称中燃)一事自披露已数月有余,却仍陷僵局。
日前中石化董事长傅成玉在公司2011年度业绩新闻发布会上表态称,不会提高收购报价,也不会以解雇员工作为收购条件。与此同时,中燃原高层被曝涉嫌利益输送至关联企业。各方势力的隔空博弈,让该收购事件迷雾重重。
中石化收购横生变数
自中石化与新奥能源宣布收购中国燃气以来,双方曾数度“交火”。
去年12月13日,中石化与新奥能源的财团提出以每股3.5港元,或总共167亿港元的价格收购中国燃气全部股份。次日,被收购方中国燃气公告回应,“完全未获邀请,属机会主义性质,未能反映本公司之基本价值”,因此收购行为属敌意收购。
此后,中国燃气又于今年2月5日公告,近4000名员工联合发函表示担忧新奥及中石化收购,反对此项收购提议。
对是否反映中燃之基本价值,傅成玉表示:“目前的收购报价已经反映了市场的公允价值。我们不是为了收购而收购,不能支付高于市场公允价值的价格。”新奥能源执行董事兼副总裁王冬至也于近日表示,每股3.5港元的要约收购价是经财团深思熟虑定下的公平合理价格。
对收购后是否裁员一事,傅成玉说:“是有人在告诉员工‘他们进来了,你们工作要没了’。但其实,不论在中国还是在外国,我们收购资产没有以解雇管理层或雇员为条件的。”
中燃高管与重庆川东
事实上,被收购方中国燃气管理层近年来风波不断。
公开消息显示,2010年12月,中国燃气原个人大股东、董事总经理刘明辉和原执行总裁黄勇因涉嫌职务侵占罪在深圳被拘。2011年11月二人被保释。日前有中国燃气原高管对媒体爆料,二人的3200万元保释金是由重庆市川东燃气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下称重庆川东)支付的,而后者是中国燃气的关联企业。由此,一条利益输送链条也被媒体挖出。《每日经济新闻》调查发现,重庆川东控股权掌控在许伟红等人手中多年。许伟红,现任河北省沧州市高新区规划建设局局长,更被曝为刘明辉妻子许秀兰的侄女。
重庆川东更新至2009年8月5日的股权结构为,深圳市中油嘉禾贸易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中油嘉禾)持股46%、武汉中燃实业有限公司持股44%和自然人彭丹持股10%。其中,武汉中燃是中国燃气全资子公司;彭丹为中油嘉禾2001年创始时的原有股东。而控股股东中油嘉禾的法定代表人及全资股东即是许伟红,她亦出任公司执行董事和总经理。
爆料者还透露,“中燃几乎所有业务都得途经川东公司这个平台。”重庆川东2007年总承包的业务金额就接近2亿元,2008年近3亿元。而中国燃气作为上市公司,对上述信息并未披露。
回应
中燃:否认替高管付保释金
涉嫌利益输送事件被曝光后,中国燃气两度对媒体澄清:先是否认替高管付保释金,后是许伟红称所持重庆川东系替香港中国评论通讯社(简称中评社)代持。
究竟3200万元保释金是否由重庆川东支付。中燃执行董事、副总裁朱伟表示,中燃总部、各下属子公司以及所有非控股的参股企业均未替公司前高管支付所谓的“保释金”,并已聘请普华永道会计所就关联交易和利益输送进行调查。
朱伟强调,爆料人可能意在为中燃目前的反收购行动制造障碍。
作为公务员的许伟红何以违反《公务员法》出任中油嘉禾总经理。对此,许伟红之前向媒体澄清,已提交证据给中燃董事局,其所持全部重庆川东股权系替中评社代持,中评社与刘明辉本人及其妻子并无关系。
许伟红承认,曾是河北省沧州市高新区规划建设局局长,但与中评社签署代持合同之时,她本人正在停薪留职期间,目前只是沧州市一家公司的普通员工。她本人从未参与重庆川东和中油嘉禾的实际经营,也未领取过任何报酬,包括薪金和分红等。
中评社:与两公司无股权关系
不过,中国燃气澄清说法可信度尚待证实。昨日,记者致电沧州市高新区管委会,该管委会工作人员表示,规划建设局局长是“许伟红许局”。记者致电许伟红时称其“许局”,也未被否认。
同时,中评社也称许伟红所言不实。中评社昨日对新快报发函回应称,“经调查,我社无人认识沧州许伟红,更没有人代表我社与许伟红签过任何公司股权委托协议”,并声明称,“与重庆市川东燃气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和深圳市中油嘉禾贸易发展有限公司两家公司没有任何股权关系。”
中评社人士还称,许伟红这种做法的意图在于“撇清与刘明辉的关系,把这些事情栽赃给我们”。据深圳市工商注册资料显示,深圳市中油嘉禾贸易发展有限公司原股东肖飞、肖岳(沧州人氏),在2007年12月5日将所持股份同时转给许伟红,并由许伟红推荐出任重庆川东燃气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董事长,而肖飞与中燃庞英学在2003年同为深圳市茂亿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股东,肖飞同时还是深圳市久安燃气设备有限公司股东,而另一股东王青松是庞英学的外甥(中国燃气2011年9月12日公告中确认),肖飞也是深圳捷成浩迪科技有限公司股东。
该人士表示,既然许伟红称有关证据已经提交给中燃董事局,就应该向社会公布真相,出示所谓的代持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