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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70周年宁夏能源发展成就系列报告之三

能源、资源与环境是人类生存与发展的重要基础,对经济繁荣发展、人民生活改善至关重要。新中国成立70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40年来,宁夏能源、资源高效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取得显著成就。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区上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定践行新发展理念,大力实施生态立区战略,坚持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不断提高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水平。全区能源生产能力大幅提高,主要能源产品产量稳步增长,供应保障能力显著增强,能源消费结构持续优化,能源消费强度得到有效控制,能源利用效率不断提高,环境污染防治力度逐步加大,生态文明建设进程加快,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一、能源供应保障持续改善,生产能力大幅提高
  (一)能源生产投资力度不断加大
  宁夏能源生产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自2005年开始步入快速发展阶段,2005年至2012年间能源生产领域固定资产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均在20%以上。2013年以后,比重逐步回落到20%以下。2018年宁夏能源生产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额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额的18.4%,能源领域固定资产投资总额是1978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88.5倍,是1998年的3.5倍。
  (二)能源供应保障能力大幅提高
  1.煤炭工业从无到有,产能跃居全国第十位
  1956年,石嘴山煤矿筹建处成立,标志着国家在宁夏投资兴建的第一个煤炭基地建设拉开序幕。1978年,宁夏煤炭产量达到990.4万吨,成为西北地区重要的煤炭调节基地,为国家经济建设和西北地区钢铁工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2003年,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建设拉开序幕,宁夏煤炭工业走上跨越式发展的快车道。
  2018年底,全区共有各类煤矿(井)48处,核定和设计生产能力12200万吨/年。其中,生产煤矿25处,生产能力7060万吨/年,占全国生产煤矿产能的2.0%,由1981年全国排名第18位,上升至2018年全国排名第10位。在建、技改、资源整合煤矿23处,设计生产能力5140万吨/年,占全国建设矿井产能的4.9%。全区大型矿井(≥120万吨/年)25处,生产能力11100万吨/年(含建设煤矿);中型矿井(45-120万吨/年)15处,生产能力920万吨/年;小型矿井(<45万吨/年)6处,生产能力180万吨/年。随着梅花井煤矿、羊场湾煤矿、枣泉煤矿、红柳煤矿等一批大型骨干煤矿陆续建设运行,为宁夏形成亿吨级现代化煤炭生产能力奠定了坚实基础。
  2.电力工业蓬勃发展,保障能力持续增强
  1926年芬兰商人维利俄斯在贺兰县洪广营设立裕宁甘草膏公司,购买一台制药用发电机,开创了宁夏有电的历史。新中国成立前,宁夏仅在银川有一个电灯股份有限公司,总装机容量仅有200千瓦,年发电量也只有9.7万千瓦时。新中国成立后,电力作为优先发展的行业,自治区先后扩建了银川、吴忠两个电厂,新建了中卫电厂,各县还先后建设了一批小水电厂和小火电厂。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生产力的显著增强,自治区党委和政府提出“建设宁夏1000万千瓦火电基地”的发展战略,大坝电厂作为国家重点工程,1987年4月一期两台30万千瓦机组开工建设,1990年12月第一台机组并网发电,成为西北电网投产的首台30万千瓦机组;1997年二期两台30万千瓦机组投产,大坝电厂装机容量达到120万千瓦,成为宁夏首座百万千瓦大型电厂。2003年,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开工建设,着力打造“西电东送”火电基地,宁夏电力工业发展迎来新的历史机遇。2007年6月和9月,华电灵武电厂一期两台机组分别投产,成为西北地区首座60万千瓦级空冷电站;2011年1月和4月,二期两台106万千瓦机组分别投产,成为世界首套百万千瓦级超超临界空冷机组。2010年末,全区火电装机达到1271.4万千瓦,迈上千万千瓦台阶;2016年末,全区火电装机达到2164.7万千瓦,迈上两千万千瓦台阶;2018年末,全区火电装机达到2844.7万千瓦,比1949年增长14.2万倍,比1978年末增长69.3倍。
  3.新能源发电快速发展,电源结构持续优化
  1958年8月青铜峡水利枢纽工程开工建设,是黄河第一期开发工程的重点项目之一,1968年第1台机组发电,开启了宁夏利用可再生能源发电的先河,1978年8月8台机组全部投产发电,1993年又兴建1台机组,9台机组总装机容量为30.2万千瓦。
  2004年,贺兰山风电场并网运行,实现了宁夏风力发电零的突破。2009年,宁夏首座光伏电站正式投入运营。2012年,宁夏被确立为全国首个新能源综合示范区,新能源产业步入了新的发展阶段。
  2018年,全区发电装机容量达4714.8万千瓦,其中,风电、光伏发电、水电三大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容量为1870.1万千瓦,占全部电力装机容量的39.7%。其中,风电装机容量1011.1万千瓦,光伏发电装机容量816.4万千瓦,分别是2012年的3.8倍和15.4倍,年均分别增长25.0%和57.7%。新能源发展正成为带动和促进全区经济发展的新引擎。
  图1 宁夏电力装机情况对比图

  4.电网建设持续发力,供应保障能力显著提升
  新中国成立初期,宁夏电力发展相对落后,没有联通的电网,没有送变电工程,仅依靠几个小型电厂满足周边地区百姓的用电需求。1959年9月,宁夏第一条电网主干线石嘴山经大武口至银川110千伏输电线路正式开工建设。1980年,大武口至银川220千伏输电线路全线架通。1991年,宁夏电网主网架由220千伏升级为330千伏。2007年,宁夏330/220千伏主网架基本形成,并实现通过5回330千伏线路与西北电网联络。2008年,银川东750千伏变电站投入运行,宁夏主网正式步入“750千伏”电网时代。2015年,沙湖750千伏输变电工程投入运行,宁夏在全国率先建成了覆盖全区的750千伏双环网结构,电力供应保障能力显著提升。
  2010年,宁东至山东±660千伏直流输电示范工程建成,开启了宁夏电力大规模外送的历史,也成为了全球首个±660千伏电压等级的直流输电工程,2016年,宁东至浙江绍兴±800千伏直流输电工程建成投产。宁东至山东、宁东至浙江输电项目建成以来,截至2018年底,通过两条直流特高压电力“高速路”已累计外送电量超过2960.1亿千瓦时,有效实现了宁东煤炭基地火电、西北地区可再生能源发电“打捆”外送,助推我区能源资源大范围优化配置,形成了发电与用电多方共赢的良好局面。
  (三)主要能源产品产量稳步增加
  2018年,全区一次能源生产总量为5972.1万吨标准煤(等价值),是1949年的4198.0倍,年均增长12.9%;是1958年的63.2倍,年均增长7.2%;是1978年的6.8倍,年均增长4.9%。
  新中国成立初期,宁夏一次能源生产以原煤为主,1968年青铜峡水电站投产首次为宁夏带来可再生电力。党的十八大以来,宁夏积极推进能源供给低碳化和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煤炭在能源生产量中的比重持续降低,可再生能源比重不断提高。按照可比口径计算,2016年,全区原煤产量占一次能源生产总量的88.7%(按折标准煤计算),首次下降到90%以下;2018年,原煤比重为85.3%,比2012年下降10.9个百分点。2012年,水电、风电及光伏发电量占一次能源生产量的比重仅为3.5%;2014年为5.9%,首次超过5%;2016年达到11.1%,首次超过10%;2018年,水电、风电及光伏发电量占一次能源生产量的14.7%,比2012年提升11.2个百分点。
  煤炭是宁夏的优势矿产资源。1949年全区原煤产量仅为1.8万吨,1958年为121.0万吨,1978年为999.0万吨,2003年、2008年和2012年分别为2194.8万吨、4234.7万吨和8597.7万吨,煤炭产量提升越来越快。煤炭生产经历了2002年至2013年十多年的快速扩张后,随着产业结构调整和煤炭行业去产能政策的实施,原煤产量回落至8000万吨以内,煤炭行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取得积极进展。2018年,全区煤炭产量为7840.1万吨,是1949年的4308.0倍,年均增长12.9%;是1958年的64.8倍,年均增长7.2%;是1978年的7.9倍,年均增长5.3%。

  2018年,全区发电量为1610亿千瓦时,是1958年的1.5万倍,年均增长17.3%;是1978年的97.5倍,年均增长12.1%。其中,2018年,全区火力发电量为1316亿千瓦时,是1958年的1.2万倍,年均增长16.9%;是1978年的176.4倍,年均增长13.8%。
  党的十八大以来,宁夏可再生能源发电快速增长。2018年,全区风力发电量179.5亿千瓦时,是2012年的6.8倍,年均增长37.5%;太阳能发电量94.8亿千瓦时,是2012年的16.7倍,年均增长59.8%;水力发电量19.8亿千瓦时,比2012年增长4.2%。水电、风电和太阳能光伏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发电量为294.0亿千瓦时,占全区发电量的18.3%,比2012年提高13.2个百分点。
  2018年,全区原油加工量448.7万吨,比2008年增长1.4倍,年均增长8.9%;汽油产量195.4万吨,比2008年增长2.0倍,年均增长11.6%;柴油产量250.9万吨,比2008年增长1.9倍,年均增长11.4%;焦炭产量736.5万吨,比2010年增长5.0倍,年均增长19.7%。
  宁东作为全国最大的煤制烯烃生产基地,其世界单体规模最大的400万吨/年煤炭间接液化示范项目于2013年9月开工建设,2016年12月正式产出油品。2018年,全区煤制柴油产量87.9万吨,煤制石脑油产量94.3万吨,煤制液化石油气产量39.5万吨,煤制其他石油制品产量139.6万吨,煤炭清洁化利用初见成效。
  二、能源利用水平持续提高,消费结构不断优化
  (一)能源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利用
  初步核算,2018年,全区全社会能源消费量7140.6万吨标准煤,是1980年的23.6倍,是2000年的5.0倍,是2010年的2.1倍,是2015年的1.3倍,能源消费的增长支撑了全区经济快速发展。
  (二)能源消费结构不断优化
  从一次能源消费比重看,2018年,煤炭消费占全区能源消费量的82.3%,比2010年降低2.9个百分点,比2005年降低3.3个百分点,比2000年降低5个百分点。2018年,全区水电、风电及光伏发电等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占能源消费总量的11.3%,比2012年提高6.8个百分点,比2010年提高8.6个百分点。清洁能源在能源消费总量中所占比重逐年提高,能源消费结构不断优化。
  (三)能源消费主要集中在工业领域
  2018年,全区规模以上工业能源消费量6190.9万吨标准煤,占全社会能源消费量的86.7%,比重比2012年提高9.7个百分点。其中,六大高耗能行业能源消费总量5818.6万吨标准煤,占全部规模以上工业能耗的94.0%,比2012年提高5.2个百分点。
  (四)节能降耗工作持续发力
  “十一五”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节能降耗工作,不断加强节能降耗体制、机制和法制建设,切实推进工业、建筑业、交通等重点领域节能降耗工作,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淘汰落后产能,优化能源消费结构,节能降耗取得明显成效。2006年至2016年十一年间,全区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累计下降28.9%,年均下降3.1%。2018年,全区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比2005年累计下降21.3%。
  (五)能源资源利用效率不断提高
  2018年,全区规模以上主要耗能工业企业单位产品能耗统计的18项指标中,原煤、焦炭、原油、电石、粗钢、电解铝等主要耗能工业产品的单位产品能耗指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2018年,全区吨原煤生产综合能耗比2012年下降9.8%、硅锰合金单位能耗下降9.8%,机制纸及纸板综合能耗下降23.8%、单位电石生产综合能耗下降7.6%、吨水泥熟料综合能耗下降3.1%、电厂火力发电标准煤耗下降4.5%,单位电解铝综合能耗下降3.7%,主要耗能产品单位产品能耗持续降低,能源利用效率不断提升。
  作为全国唯一的省级节水型社会示范区,2018年,全区用水量66.2亿立方米,比2012年减少3.2亿立方米,下降4.7%;人均用水量966.0立方米,比2012年减少112.0立方米,下降10.4%。2018年,全区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181.0立方米(按2015年价格计算),比2012年下降40.3%,年均下降8.2%;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35.0立方米,比2012年下降45.5%,年均下降9.6%。单位产出的能耗、物耗、水耗等指标大幅度降低,资源利用效率明显优化。
  三、生态文明建设不断加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绿水青山是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共同向往。党的十八大首次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生态文明建设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将生态文明建设提升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打造西部地区生态文明建设先行区,筑牢西北地区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取得重大成果”,将“生态立区”提升到关乎全区长远发展的战略高度。
  (一)制度体系逐步完善,生态文明建设持续推进
  宁夏生态环境脆弱,人与自然矛盾突出。新中国成立70年来,自治区历届党委和政府十分重视环境保护工作,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自治区党委和政府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不断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取得显著成效。
  实施生态立区战略,打造西部地区生态文明建设先行区。宁夏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时提出的“承担起维护西北乃至全国生态安全的重要使命,建设天蓝、地绿、水美的美丽宁夏”要求,2017年6月,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把生态立区确立为自治区三大战略之一,提出了打造西部地区生态文明建设先行区的目标,确定了打造沿黄生态经济带、实施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打好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管控和督察的任务。
  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改革,构建生态文明制度体系。2016年11月,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和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2017年11月,自治区党委印发了《自治区党委 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生态立区战略的实施意见》,对生态立区战略作了全面部署;2017年12月,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和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试行)》,对五市“十三五”规划期内生态文明建设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价考核;2018年11月,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了《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条例》,强化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职责,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保障生态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二)环境保护投入稳步增加
  党的十九大以来,自治区党委和政府下大力气解决环境突出问题,持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环境保护投资持续大幅增长。2018年,全区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投资增速高达79.3%,比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速高出97.5个百分点,2013年至2018年六年间,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投资年均增长43.0%,环境保护投资力度持续加大。
  2018年,全区环境污染治理投资总额63.9亿元,其中,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投资34.2亿元,老工业企业污染防治投资7.9亿元,当年完成环保验收项目环保投资21.8亿元。
  (三)环境污染防治力度不断加强
  以20世纪70年代实行的“三废”治理和综合利用为起点,经过近半个世纪的发展,宁夏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力度不断加大,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环境治理能力持续增强。
  推进大气环境治理。2017年9月,印发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大气污染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启动燃煤锅炉污染排查、高污染燃料销售使用排查、散煤销售使用排查、工业道路及工业企业扬尘污染等11项专项整治行动;对污染严重的制药及生物发酵企业停产整改。全面完成了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全力推进城市热电联产集中供热,建成投产了中卫热电、吴忠热电、西夏热电二期等热电联产项目;银川市“西热东送”一期工程顺利供暖,二期工程加紧推进;完成了全区铁合金、电石矿热炉污染综合治理工程。
  推进水环境治理工程。实施入黄排水沟及固原清水河、葫芦河、渝河等重点流域环境污染综合治理工程,全区36个城镇污水处理厂全部完成工程建设,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全区12条重点入黄排水沟建成适宜地段人工湿地工程,11条黑臭水体已消除黑臭。
  推进土壤防治行动计划。印发了《宁夏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开展了土壤污染详查工作,制定《宁夏污染地块环境管理暂行办法》,实施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推行化肥农药减量使用,推进测土配方施肥技术。
  推进固体废物治理工程。实施吴忠市、固原市等地废物处置及综合利用项目、宁夏环保产业聚合区项目、危险废物和化学品物流园项目、危险废物收集转运中转站项目、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四号渣场项目等。
  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实施“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集中开展“两处理、两改造”,建设提升全区行政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处置处理项目,推进“卫生厕所”、“清洁厨房”建设。开展农用地土壤污染调查工程、土壤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工程、土壤污染治理修复试点工程。
  推进林业资源保护和建设工程。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退耕还林工程。宁夏共完成国家下达的退耕还林还草任务1345万亩。大力实施防沙治沙和封山禁牧工程。
  (四)生态环境状况不断改善
  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018年,全区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为75.9%,比2015年提高2个百分点;二氧化硫平均浓度比2015年下降47.6%;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比2017年下降8.9%,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比2017年下降10.3%。2018年,黄河干流宁夏段水质为优,监测的6个国家考核断面水质均达到Ⅱ类,2015年的3个Ⅲ类水质断面到2017年全部提升为Ⅱ类。境内8条黄河支流监测的13个断面中,水质总体为轻度污染,Ⅰ-Ⅱ类优良水质断面占50%,劣Ⅴ类水质占16.7%,比2015年下降3.3个百分点。全区监测的8个沿黄重要湖泊水库水质总体为轻度污染,其中,Ⅱ-Ⅲ类水体占41.7%,比2015年提高13.1个百分点。
  总量减排工作持续推进。“十二五”期间,全区化学需氧量和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比2010年分别下降12.1%、10.9%、6.6%和12.0%。2017年,全区化学需氧量和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排放总量比2015年分别下降0.6%、0.7%、7.8%和7.1%,全部完成国家下达的考核目标任务,为完成“十三五”目标任务打下坚实基础。
  林业建设成效显著。森林面积由2010年的927.0万亩增加到2018年的1138.0万亩,累计增长22.8%,年均增长1.1%;森林蓄积量由2010年的492.1万立方米增加到2018年的931.0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由2010年的11.9%增加到2018年的14.6%。
  草原保护与恢复取得显著进展。2018年,全区天然草原面积为3132.0万亩,比2010年增加117.9万亩。“十二五”期间,全区补播改良退化草场面积702.0万亩,重度沙化草原面积由643.4万亩减少到246.8万亩。
  土地沙化趋势实现逆转。全区荒漠化面积由2009年的4348.0万亩减少到2015年的4183.0万亩,沙化面积由1743.0万亩减少到1686.0万亩,实现了由“沙逼人退”向“人逼沙退”的历史性转变,成为全国首个“人进沙退”的省区。宁夏治沙模式已经成为世界防风治沙的典范,得到越来越多沙漠化国家及地区的借鉴。
  湿地保护和恢复成为新亮点。建成中卫腾格里湖、吴忠滨河、银川典农河、石嘴山星海湖等重点湿地示范区,建设国家湿地公园14处、自治区级湿地公园10处,建设国家城市湿地公园1处。2018年,全区湿地面积达到20.7万公顷,占全区国土面积的4%左右,湿地保护率达到51.6%。
  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成效明显。截至2015年底,全区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7万平方公里,水土流失治理程度达到43.9%,其中,宁南黄土丘陵重点治理区水土流失治理程度达到50%-70%。每年减少入黄泥沙量4000万吨。水土流失面积占国土面积由2000年的71.1%下降到2015年的37.9%。
  城乡人居环境得到较大改善。截至2017年底,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绿地率分别达到40.4%和38.4%,分别比2010年提高1.6个和1.9个百分点;人均绿地面积达到19.2平方米,比2010年提高18.7%;每万人拥有公交车辆15.3标台,比2010年提高40.3%。
  生物多样性保护力度加大。截至2018年底,全区自然保护区总面积为5286.5平方千米。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9个,面积为4595.5平方千米;省级自然保护区5个,面积为691.0平方千米,全区自然保护区面积占全区国土面积的7.9%。截至2018年底,全区有脊椎动物471种,各种野生植物1909种,野生动植物得到全面保护与有效恢复,宁夏平原湿地已成为欧亚大陆鸟类迁栖的重要通道之一。
  新中国成立70年来,在历届自治区党委和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全区人民的不懈奋斗下,宁夏能源事业取得长足发展,能源生产能力大幅提升,能源利用效率不断优化,宁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力度空前提高,绿色发展的理念深入人心,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进入新时代,全区各族干部群众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围绕“努力实现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环境优美、人民富裕,确保与全国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深入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努力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推进资源全面节约和循环利用,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秉承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理念,继续着力解决环境突出问题,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披荆斩棘、奋楫争先,振奋精神、实干兴宁,不断书写感天动地的壮丽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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