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交通运输局关于调整网约车车型准入条件的公示发布。
公示指出,将对网约车车型准入条件公示如下:
1、车辆座位数为7座及以下新能源乘用车;采用车型应为纯电动(含换电式)、增程式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和燃料电池电动新能源车型。
2、车辆轴距不小于2670毫米,纯电动、燃料电池电动车型续航里程450公里以上(换电式新能源纯电动汽车除外),插电混动车(含增程式)纯电续航里程在100公里以上。
3、国家、省、市对车型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具体如下:
金沙县交通运输局关于调整网约车车型准入条件的公示
近年来,我国纯电动或插电式(含换电式、增程式)混合动力等新能源车技术迭代和发展较快,其车辆安全技术得到较大的提升,造车成本得到有效控制,车辆价格大幅度下降,现执行2019年制定的网约车车型准入条件已不合时宜。为进一步降低新业态从业者经营压力,推动网约车行业的升级和更新,促使老旧车辆加快退出市场,根据《毕节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修订)》(毕市交通〔2023〕8号)规定,我局组织对金沙县巡游车车型档次进行了调研,结合我县实际,拟对金沙县网约车车型准入条件进行调整,现将拟调整网约车车型准入条件公示如下:
1、车辆座位数为7座及以下新能源乘用车;采用车型应为纯电动(含换电式)、增程式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和燃料电池电动新能源车型。
2、车辆轴距不小于2670毫米,纯电动、燃料电池电动车型续航里程450公里以上(换电式新能源纯电动汽车除外),插电混动车(含增程式)纯电续航里程在100公里以上。
3、国家、省、市对车型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请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电话、电子邮件形式或通过书面形式反馈意见。
公示时间:2025年8月15日—2025年8月27日
电话:0857-7211908
电子邮件:1501892219@qq.com
金沙县交通运输局
2025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