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方电气布尔津100万千瓦风电项目储能系统EPC总承包招标公告发布。
东方电气布尔津风电项目计划装机规模1000MW,在布尔津县风电项目内,项目配置25%/4h储能系统,即250MW/1000MWh。
东方电气布尔津100万千瓦风电项目储能系统EPC总承包范围为:本工程储能系统全部勘察、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土建、电气等所有专业;投标人提供储能厂区的全部设备(含抽检设备)、线缆和材料,包括不限于:储能直流舱、储能交流一体机、EMS系统、储能区视频监控、照明、消防、防雷接地等。投标人需在升压站内配置储能线路35kV开关柜及其二次装置、储能厂区自用电系统、EMS系统屏柜及其设备,储能区配置一套AGC/AVC装置、一次调频装置、PMU(含低频振荡)、安稳采集、电能质量在线监测,招标人提供安装位置。本工程储能区域所有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调试;本工程涉网试验及试验计划提报;相关合规手续办理;并网手续办理;各类验收。储能场区的竣工验收由招标人组织,投标人配合。
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业绩,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方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须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协议书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联合体设计单位须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近3年须具有1个容量200MWh及以上储能项目工程设计业绩或已竣工EPC总承包业绩。
联合体施工单位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承装三级和承试三级电力设施许可证,满足《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25年第30号令)相关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3年须具有1个容量200MWh及以上储能项目已竣工的施工业绩或EPC总承包业绩。
原公告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