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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4万,蜀道装备全资子公司首次签署加氢站销售合同

12月4日,蜀道装备全资子公司首次实现加氢站装备销售,数据金额为1284万,购买方为江汉油田建昌实业潜江有限公司。

详情如下:

四川蜀道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首次签署加氢站销售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蜀道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深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冷科技”“乙方”“卖方”)与江汉油田建昌实业潜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昌实业”“甲方”“买方”)于近日签订了《湖北交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汉十高速孝感服务区LNG加气站、加氢站设计施工总承包HSXGZCB-1标段设备采购合同》,合同含税总价为人民币:12,840,000.00元(大写:壹仟贰佰捌拾肆万元整)。该合同为公司首次签署加氢站销售合同,现将合同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合同签署概况

签署地点 湖北省潜江市

合同当事人 卖方:成都深冷科技有限公司 买方: 江汉油田建昌实业潜江有限公司

合同标的 湖北交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汉十高速孝感服务区LNG加气站、加氢站设计施工总承包HSXGZCB-1标段设备,包括为保证“合同装置”安全、稳定达标所约定的工艺包设计、设备加工制造、采购、供货、装置调试、全厂运行和维护所需要的全部设备、技术资料及服务。

交货地址 湖北省孝感市汉十高速孝感服务区

合同金额 人民币:1,284万元(大写:壹仟贰佰捌拾肆万元整),含税价

审议决策程序 本次合同签署属于公司日常经营事项,无需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合同当事人介绍

1.交易对方名称:江汉油田建昌实业潜江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孙卫

3.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4.成立日期:2002年10月23日

5.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6.注册地址:潜江市广华办事处五七大道182号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劳务派遣服务,特种设备安

装改造修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土石方工程施工,电气设备修理,建筑防水卷材产品制造,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金属加工机械制造,金属制品研发,金属制品销售,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五金产品研发,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8.建昌实业与公司及深冷科技均不存在关联关系,其经营正常、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日常交易中均能履行合同约定,其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甲方(买方): 江汉油田建昌实业潜江有限公司

乙方(卖方):成都深冷科技有限公司

1.合同标的:湖北交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汉十高速孝感服务区LNG加气站、加氢站设计施工总承包HSXGZCB-1标段设备(以下简称“合同装置”),包括为保证“合同装置”安全、稳定达标所约定的工艺包设计、设备加工制造、采购、供货、装置调试、全厂运行和维护所需要的全部设备、技术资料及服务。

2.项目名称:湖北交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汉十高速孝感服务区LNG加气站、加氢站设计施工总承包HSXGZCB-1标段。

3.项目地点:湖北省孝感市汉十高速孝感服务区。

4.价格:含税总价为人民币12,840,000.00元(大写:壹仟贰佰捌拾肆万元整)。

上述总价包括:成套设备、备品备件、运输费、保险费、技术服务等投入正常运行使用的设备费用。原则上,合同总价不得调整,但因甲方原因对“合同装置”提出设计变更导致费用增加的除外。

5.交货方式:“合同装置”所需的所有设备、材料、辅料、备品备件等物资、货物在项目总交期内分批运输到项目地点车板交货。

6.违约责任:合同条款中已对合同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保证与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作出明确的规定,对于质量保证、知识产权、保密义务、安装、调试、性能考核及验收等明确了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7.合同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收到乙方履约保证金后生效(乙方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合同总额的10%履约保证金)。合同技术附件为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是国内较早具备制氢、氢液化、氢储运及加注等成套装备设计、制造一站式解决方案提供能力的企业,本次销售加氢站设备系公司围绕“交通+能源”产业布局,结合高速公路服务区场景,拓展“油气电氢”综合能源站业务的具体项目,有利于公司打造清洁能源投资运营平台和交通装备制造平台,符合公司氢能业务发展战略,符合国家关于发展氢能源的政策导向;

2.本次销售加氢站设备为公司首次签署加氢站销售相关合同,实现了公司氢能相关研发技术商业化的转换,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提高竞争能力、提升市场价值和品牌影响力,有利于公司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布局,为公司“十四五”在氢能源等业务领域的发展规划事项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3.本次销售加氢站设备将用于湖北省汉十高速孝感服务区,系公司依托蜀道集团交通行业资源优势,积极参与和拓展省外交通领域氢能源装备相关业务的具体落地项目,有利于公司扩大在交通能源装备、智慧交通装备等领域的影响力和知名度,未来进一步依托蜀道集团行业资源优势深化产业协同,拓展相关业务和市场份额;

4.本合同的按约履行预计将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

5.本合同签订为公司日常经营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公司主要业务不存在因履行合同而对当事人形成依赖的情况。

五、合同的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合同属于公司的日常经营性合同,无须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湖北交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汉十高速孝感服务区LNG加气站、加氢站设计施工总承包HSXGZCB-1标段设备采购合同》

特此公告。

四川蜀道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3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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