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展改革委、证监会联合印发《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21年版)》的通知。旨在充分发挥绿色金融在调结构、转方式、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推动经济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根据新版绿债目录,地热能、地源热泵等节能环保产业纳入本次重点支持范围。
绿色债券是指将募集资金专门用于支持符合规定条件的绿色产业、绿色项目或绿色经济活动,依照法定程序发行并按约定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包括但不限于绿色金融债券、绿色企业债券、绿色公司债券、绿色债务融资工具和绿色资产支持证券。
《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21年版)》涵盖了节能环保产业、清洁生产产业、清洁能源产业、生态环境产业、基础设施绿色升级、绿色服务等六大领域。根据新版绿债目录,煤炭等化石能源清洁利用等高碳排放项目不再纳入支持范围,绿色项目界定标准更加科学准确。
值得一提的是,地热能作为一种清洁可再生能源纳入到本次新版绿债重点支持范围内。其中,“地热能开发利用装备制造”项目位列清洁能源产业领域。根据说明,地源热泵、高温地热热泵,以及地热吸收式制冷系统、中低温地热发电系统、地热干燥及热水供应系统、地热防腐防垢关键设备制造及贸易活动等均包括在新能源与清洁能源装备制造内。
新版绿债目录中,可再生能源设施建设与运营包括风力发电、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氢能、热泵等新能源设施的建设和运营。其中,地热能利用设施建设和运营是指采用热泵等技术提取浅层地热能(包括岩土体热源、地下水热源、地表水热源等)的建筑供暖、供冷设施建设和运营;利用中高温地热、中低温地热、干热岩等地热资源发电的设施建设和运营。热泵设施建设和运营是指空气源热泵、地下水源热泵、地表水源热泵、污水源热泵、土壤源热泵、高温空气能热泵等热泵供热(冷)系统设施的建设和运营。
另外,多能互补工程建设和运营,高效储能设施建设和运营,分布式能源工程建设和运营,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工程建设和运营项目等纳入到清洁能源高效运行细分领域中。
在基础设施绿色升级领域,新版绿债大力支持城镇集中供热系统清洁化建设运营和改造、城镇一体化集成供能设施建设和运营、超低能耗建筑建设、绿色建筑、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装配式建筑、既有建筑节能及绿色化改造、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等项目。
《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21年版)》自2021年7月1日起施行。《通知》要求,各相关单位要以《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21年版)》为基础,结合各自领域绿色发展目标任务和绿色金融体系建设情况,研究制定和落实相关配套支持政策,加强宣传引导,发挥好绿色债券对环境改善、应对气候变化和资源节约高效利用的支持作用,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绿色低碳转型。